2009年5月25日 星期一

中華郵政 - 個人化郵票圖案設計徵選

一、活動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化郵票圖案設計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辦單位: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報名對象
凡中華民國年滿 16 歲以上之國民或公司行號均可參加

五、報名時間
98 年 5 月 25 日至 98 年 7 月 23 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報名方式
(一)請將作品連同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 [10558]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10 號,個人化郵票徵件小組收。應徵者請逕行撥打活動專線向承辦單位確認作品送達。
(二)寄送作品時,請應徵者妥善包裝,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於影響評審成績,應徵者不得有異議。

七、作品規格
(一)主題自訂,惟題材以溫馨、祝福、勵志及可表現臺灣自然、人文之美為主,整組主題應相同。作品以組為單位,每組 10 幅,限投稿 1 組。
(二)應徵作品橫式或正方形均可,橫式以 16 公分 × 13 公分、正方形以 13 公分 × 13 公分之圖畫紙手繪稿或電腦繪製之列印稿,惟全組格式應一致。
(三)投稿時應繳交資料:
1、報名表。(請於活動官網下載)
2、個人投稿請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司行號投稿請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3、整組圖案縮圖 1 張:將整組作品掃描並縮小圖案並編號後,列印於 1 張 A4 紙上,並於背面註明創作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4、10 幅作品:每幅背面編號並註明創作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5、含設計理念文字稿 Word 檔(約 300 字)及 10 幅作品 JPG 格式圖檔之光碟 1 張。

八、評分標準
主題運用 45%
創意   45%
設計理念 10%

九、獎勵方式
特優不逾 10 名(由評選委員視作品水準決定得獎組數,無者從缺),入選特優之作品分階段給付獎金及酬金:
(一)獎金及酬金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二)初階:每組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及獎狀乙紙。
(三)晉階:入選初階之作品經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審核通過,並與得獎人簽訂契約作為郵票圖案者。入選晉階之作品每組另給設計酬金 30 萬元;晉階超過 1 組以上者,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視需要逐次發行,設計酬金於相關郵票發行後支付。
(四)得獎獎金及設計酬金依法預扣 10% 所得稅。

十、特優名單之公布及通知方式
98 年 8 月 21 日於本活動官網公佈名單,並另行以電話通知。

十一、應徵作品權利歸屬
(一)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二)著作權約定:入選特優獎之初階得獎者須出具授權書,同意無償授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將其作品應用於相關產品印製與宣傳,包含平面廣告、DM、海報、電視宣傳、網路宣傳、戶外媒體、書報雜誌及其他任何型態之宣導與使用。入選特優獎之晉階得獎者應將其作品著作財產權之全部讓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獎者並應書面承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應徵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所有應徵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五)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
(六)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活動專線 02-25773945 洽詢。

活動網站:http://www.ttv.com.tw/ourstamps

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家扶 60 週年 創意 SLOGAN 徵選

競賽主題:
「家扶六十」SLOGAN 創意標語徵選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家扶基金會)

活動主旨:

家扶基金會即將邁入第六十個年頭!六十年來,接受家扶扶助而成長自立的孩子超過十五萬人,目前幫助的國內外弱勢兒童超過八萬名!為感謝各界對本會的一路扶持,及繼續鼓勵正在人生旅程中奮鬥的孩子,本會將於民國 99 年舉辦「家扶六十週年慶」的慶祝大會!以感謝六十年來社會各界對家扶基金會支持與鼓勵!

家扶基金會現將舉辦「家扶六十週年」創意 SLOGAN 徵選大賽,邀請全民不分年齡,共同發想創意,創造一個最符合家扶形象的標語!未來將運用此標語在各式廣告文宣上,希望藉此活動再次建立家扶基金會的精神;並以此精神作為表徵,繼續為每一個明天努力!

交件期限:
即日起至 98 年 7 月 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設計原則:
家扶基金會以「及時的幫助、溫暖的關懷、基督的愛心、社工的專業」之服務精神為兒童謀福利。參賽者請以符合此家扶形象的精神,創造出適合本會品牌形象的創意標語。本會相關的服務內容請參考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ccf.org.tw

活動辦法:
一、參賽者資格:
不限

二、作品要求說明:
1、SLOGAN 內容字數限 20 字以內 (英文單字、阿拉伯數字皆以 1 字計算),並請附上設計理念說明,說明之字數限 200 字以內。
2、請將設計的 SLOGAN,與設計理念之說明,寫在「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中(請用電腦打字)。
3、另請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email 到 william7121@ccf.org.tw,並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和「附件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的紙本郵寄或親送至指定地點。

三、送件與報名方式:
1、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 1 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請下載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下載網址:http://www.ccf.org.tw「最新消息」中。
3、送件方式:郵寄或是親自送件,均需再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的電子檔案 email 到 william7121@ccf.org.tw
(1)郵寄:
請將「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與「附件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二需親筆簽名蓋章)印出紙本並填妥後,掛號郵寄至「11083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482 號 4 樓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 收」,郵件方面請註明報名參加家扶 60 週年創意 SLOGAN 徵選大賽,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親自送件:
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送至「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482 號 4 樓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逾期不予受理。
4、活動洽詢窗口:家扶基金會 02-27278001 #15 陳先生

四、送件繳交項目:
(一)郵寄或親送部分(紙本):
 1、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
 2、附件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請親筆簽名蓋章)
(二)不論郵寄或是親送,均需要再加上電子郵寄部分:「附件一:報名表、SLOGAN 與設計理念」

五、活動時程:
1、評選結果:得獎作品將於 98 年 8 月 31 日統一公佈於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2、頒獎典禮:優選得獎者將受邀參加 99 年 1 月份家扶 60 週年記者會,並於會上頒發獎項。

六、評審方式與標準:

1、評審方式:邀請家扶基金會內部人士進行評選,並開放網路票選。
(1)收件截止後將參賽作品放上家扶官網 http://www.ccf.org.tw 給網友票選,票選結果將列入決選重要參考。
(2)決選由家扶基金會評審團進行評選。優勝作品將於 98 年 8 月 31 日統一公佈於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2、評選標準:
(1) 表達活動之精神與意義(50%)
(2) 口語順暢(30%)
(3) 契合創意性及獨特性宗旨(20%)
※ 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七、獎勵辦法:
1、優選 - 1 名,參千元 7-11 禮券及獎狀一只。
2、佳作 - 5 名,每名獲獎狀 1 只與獎品一份。
3、網路票選票數最高者,可獲獎狀一只與獎品一份。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情事,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2、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皆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若須將本活動之得獎作品向任何有關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時,得獎者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3、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作業時間或競賽規範而遭淘汰,絕無異議。
4、若參賽作品不符合活動需求,獎項得從缺。主辦單位有採用參賽作品為活動宣傳之決定權,以及對得獎作品有修改要求權。
5、參選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6、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7、報名參選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ccf.org.tw/new/60/

承辦人: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 陳先生
TEL: 02-2727-8001 #15
Email: william7121@ccf.org.tw

家扶 60 週年 創意 LOGO 徵選大賽

一、緣起
民國 39 年 CCF 香港分會於台灣成立第一所家庭式育幼院 - 光音育幼院,即開始了家扶在台灣發展的歷史。59 年來,家扶基金會陸續在各縣市拓展成立家扶中心或服務處,目前已有 23 個家扶中心、29 個服務處及一所大同育幼院;同時在海外成立第一個服務據點 - 蒙古家扶中心。家扶從早期接受國外資助,到成為自給自足的兒童福利機構,辛苦的過程中,除了社會大眾給予的支持與鼓勵之外,家扶本身也秉持著關懷兒童永遠不變的精神方針;同時謹記家扶的成立宗旨:及時的幫助、溫暖的關懷、基督的愛心、社工的專業,繼續為這群未來的主人翁謀福利。

二、宗旨
明年,家扶基金會即將邁入 60 歲了!59 年來,接受家扶扶助而成長自立的孩子超過 15 萬人。這些陪伴家扶寫下歷史的自立青年,或是正在接受本會扶助的孩子,無時無刻,都在為家扶創造更好的成績。過去成為歷史,未來還遙不可及,只有當下才是上天給予最棒的禮物!為感謝各界對本會的一路扶持,及繼續鼓勵正在人生旅程中奮鬥的孩子,本會邀請大家一起為家扶唱首生日快樂歌,祝福自己,也祝福彼此,透過各項系列活動的辦理及參與,再次回首黃金歷程;同時築夢踏實,為家扶的未來投注更多心力!
家扶基金會現將舉辦「家扶 60 週年」創意 logo 徵選大賽,邀請全民不分年齡,共同發想創意為家扶畫下最適合的識別標誌!未來將運用此標誌在各式廣告文宣上,希望藉此活動再次建立家扶基金會的品牌形象;並以此精神作為表徵,繼續為每一個明天努力!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四、交件期限:
即日起至 98 年 7 月 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設計要點
家扶的願景
家扶基金會是一個關懷弱勢兒童及其家庭的國際性非營利組織。從早期接受國外資助,到成為自給自足的兒童福利機構,一路走來,指中秉持為弱勢兒童、少年及家庭服務的願景及使命。

家扶運用 - 社會工作的專業方法,致力於貧困家庭的兒童生活扶助、保護受虐及有特殊需求的兒童。

家扶期待 - 透過我們的努力,讓兒童能享有家庭妥善的照顧、身心安全的保護、健康成長的環境、充分受教育的機會,以及快樂學習的生活。

家扶秉持 - 以「及時的幫助、溫暖的關懷、基督的愛心、社工的專業」之服務精神為兒童謀福利。

家扶基金會服務內容 - 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兒童少年保護服務、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服務、中途輟學學生輔導服務、家庭托育服務、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兒童收養暨監護權歸屬調查服務、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不幸兒童少年安置服務。

(其餘內容請參考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ccf.org.tw )

六、活動辦法
參賽資格:不限

獎項獎金:
優選 - 1 名,壹萬元 7-11 禮券及獎狀 1 只
佳作 - 5 名,每名壹仟元 7-11 禮券及獎狀 1 只

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需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各種宣導材質,並能免顯辨別,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向量繪圖軟體製作,。
2.作品完成後,請將作品輸出於 A4 尺寸紙張,並裱貼於 A3 黑色裱板上,並於作品上註明標準色樣 (CYMK)。
3.另請將作品檔案儲存於光碟中,並將檔案光碟連同輸出的作品一起郵寄或親送至指定地點。

投稿報名及收件
1.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 1 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 (含基本資料、設計說明與授權同意書),報名表下載:http://www.ccf.org.tw「最新消息」中。
3.郵寄投稿:請將輸出後的作品,連同檔案光碟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11083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482 號 4 樓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 收」,郵件方面請註明報名參加家扶 60 週年創意 LOGO 徵選大賽,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4.親自送件: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送至「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482 號 4 樓 家扶基金會 台北辦事處」,逾期不予受理。
5.活動洽詢窗口:家扶基金會 02-27278001 #17 郭小姐

評分標準
1.評選方式:邀請專業人士及家扶基金會相關人員進行評選,採初選、決選方式進行。專家評審 2 名,家扶基金會評審 1 名。
2.評審標準:設計理念 40%、創意及整體造型 30%、美感及美觀性 20%、應用可行性 10%

公佈及頒獎
1.得獎作品預計於 98 年 8 月 31 日統一公佈於家扶基金會官方網站。
2.優選得獎者將受邀參加 99 年 1 月份家扶 60 週年記者會,並於會上頒發獎項。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創作者自行備份留存。
2.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 (依所得序分排序) 遞補。
4.入選作品作者,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5.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6.入選優選及佳作作品,本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7.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七、評審
家扶基金會評審委員:執行長 王明仁 / 社資處 處長 翁慧圓
專業評審:智威湯遜廣告公司、銘傳大學商業設計系教授(TBC)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ccf.org.tw/new/60/

2009年5月20日 星期三

2009 LOVE & DREAM T-SHIRT 設計大賞

一、活動目的:
繼 4 月份「LOVE LIFE 珍愛生命 永不放棄」活動之後,我們的愛還要繼續延續,新光三越和 25 週年的儂儂於 5 月份共同舉辦「2009 LOVE & DREAM T-SHIRT 設計大賞」,募集引領潮流接棒者,冠軍設計者的潮流 T-Shirt 還可實體化銷售喔!讓新光三越與儂儂一起完成你的時尚設計夢。

二、設計主題:
LOVE & DREAM
Love Life, and Realize Your Dream
時尚夢想實踐者 募集中

三、活動內容:
收件期間:2009 年 5 月 4 日 ~ 2009 年 5 月 24 日
徵件簡章:請至新光三越官網 (www.skm.com.tw) 或儂儂時尚生活網 (www.nongnong.com.tw) 下載
初選公告:2009 年 6 月 1 日(一)
決賽時間 / 地點:2009 年 6 月 27 日(六) 、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
主辦單位: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儂儂雜誌社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MS 雜誌、SFA、Pizza Cut Five、蘋果日報、Kiehl's

四、競賽方式:
(一)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凡對圖像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參加。

(二)收件時間/方式
1.期間:2009 年 5 月 4 日 ~ 2009 年 5 月 24 日
2.線上投稿:mail 至指定信箱 (skm_event@nongnong.com.tw),即可完成報名徵件
3.臨櫃繳交:新光三越全省各分店1F服務台繳件

(三)作品規格
1.每人限投三件作品。
2.參賽者於新光三越官網或儂儂官網下載T恤版型圖檔,並填寫報名表相關資訊。
3.線上投稿:檔案格式 2480 × 3508 PIXELS 以上 300DPI,每個 JPG 檔需在 2M 以下。
4.人工投稿:
(1) 參賽者於新光三越官網下載T恤版型圖檔,以手工繪製進行設計,作品完成後附上報名表,繳交至全省新光三越 1F 服務台。
(2) 手工繪製投稿作品 A4 (21 × 29.7cm),並請標註顏色色號。

(四)作品資格
1.同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每人至多以 3 件作品參賽為限(倘有逾此數量者,主辦單位有權自行剔除作品),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活動相關規定者,喪失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退回參賽作品。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作品嚴禁有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3.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評選方式
1.本活動分為初選、決選。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新光三越官網和儂儂時尚生活網,並由主辦單位主動告知得獎者。
2.評審標準將依據作品的創意 30% (原創度與美感)、量產性 30% (實際量產可行性、製造成本等因素)、整體設計 30%、網友票選 10% (投票數) 來評選。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六)獎勵
1.優選:1 名,可以獲得新光三越商品禮券 30,000 元、獎狀乙只;並由主辦單位委託之協辦廠商量產販售。
2.入選:10 名,可以獲得 KIEHL'S 精選禮盒 (價值 3000 元),獎狀乙只。
3.網路人氣獎:1 名,可獲得 PIZZA CUT FIVE 商品 (價值 3000 元) 與獎狀乙只。
4.網路票選:凡參與票選之網友,從中抽出 10 名,可獲得儂儂或 MS 雜誌半年份。

(七)智慧財產權條例
1.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假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2.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設計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
3.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倘其參賽結果屬本活動前11名作品得獎者,應將該參賽作品所有著作財產權轉讓主辦單位(即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且主辦單位有權改作、重製、散布、發行等方式使用該作品並得視需要授權第三人使用該作品。
4.得獎者在接獲通知後十四天內必須簽署及繳交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予新光三越,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將另行選出得獎者遞補。

(八)同意條款
1.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活動流程及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比賽所述之各項規定。入選者必需參與後續競賽活動,無法參加者,將取消參賽入選資格,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正之。
2.未遵守本活動等參賽規定者視同棄權。
3.倘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經主辦單位發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倘為得獎者,得取消其獲獎資格,得獎者並應返還得獎之獎金、獎狀、獎品等相關報酬,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倘致主辦單位受損時,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九)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須留存作品之參賽者請自行備份。
2.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得獎者競技競賽給付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 10% 稅金,且將在年終時收到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3.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更及解釋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km.com.tw/index.asp?s=10&c=evt&sn=26167

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2009 CDT 台灣原創角色藝術大賞

 
主題:
【想像力起飛】
想像力有多重已經有了標準答案
這是集合了天上的星星和深邃的海洋
再加上一抹黑貓的微笑計算出來
想像力根本沒有重量
還會輕的飛起來
於是
我們開始實驗
想像力所有飛行的可能和距離

主辦
DAT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建會

競賽辦法
(一) 競賽分類
以平面角色設計參加初選,入圍前 12 名優選可自行製作立體角色參加決賽。

(二) 徵件時間與相關規範
◎報名繳費截止日為 6 月 10 日。
◎平面作品及報名表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98 年 6 月 10 日前寄達代收處:
 收件地址:829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 110 號 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公佈初選入圍者以及 12 名優選:98 年 6 月 18 日前通知優選設計師進行立體角色製作。
◎優選之立體決選作品收件截止時間:98 年 7 月 8 日前寄達協會台北代收處。(地址將各別通知)
◎評審團決審:97 年 7 月 9 日。(華山創意園區公開展覽首日)
◎頒獎:97 年 7 月 12 日將於頒獎典禮首度公開決選結果並現場頒獎。(華山創意園區公開展最後一天)

(三) 評選標準
1、可以從競賽主題發揮,亦可由其他題材轉化符合競賽主題。
2、具備獨創性與美感,並擁有鮮明人格特質與世界觀。
3、具備吸引人的格局與特質,有生命力。
4、有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
5、禁止抄襲與雷同。

(四)競賽活動獎勵方式
角色設計類:
◎ CDT 首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CDT 原創金獎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獎金須依法代扣相關稅金)
◎ 台北怪獸特別獎 1 名,由台北怪獸提供獎品一份,CDT 原創獎盃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
◎ 優選獎 10 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一紙。
◎ 入圍獎 3 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 獎狀一紙。

(五)報名與投稿:
* 團體或個人皆可報名,官方網站提供競賽之版型下載。
1、報名繳費及繳件截止日為 6 月 10 日,繳費後請務必將單據留存。
2、角色設計類參賽作品應包含角色設計之正視圖、側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角色設定之角色情境意示圖 (側 45 度角為佳),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4、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350 字 (請參考網站範例)。
5、圖稿輸出尺寸為 A4,請務必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之平面初選作品與資料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http://character09.designer.org.tw )下載。。
7、如有立體製作物者 (成品或半成品均可),請附彩照 4 張 (正視,側視,頂視,側 45 度) 4 * 6,貼於另一張黑色紙版上,連同所有參賽資料一併寄送。(本項非屬必需)
8、寄送:請將所有參賽裱板、報名表、匯款單,以及作品之數位檔案燒錄為單張光碟一併寄送,光碟總容量不得高於 20MB。
9、為確保作品完整及安全,決賽之優選立體參賽作品將不以郵遞退還,參加初賽之平面作品恕不歸還與保管,請作者務必自行留底或備份。
10、報名包裹內請於第一張裱板背後浮貼報名費匯款單據之正本,並請自行影印備份留底。
11、稿件請依照上述方式完整包裝妥善保護,寄送至:
  收件地址:829 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 110 號 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六)費用:
1、參賽者請於 6 月 10 日前匯款報名,每件參賽作品須繳交新台幣 350 元報名費,DAT 協會會員折扣為新台幣 250元(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身分者),外籍參賽者繳交 12 美元。
2、決賽參賽者若自行棄權則由其他入圍者按積分順位遞補決賽資格,且不列入大會總決選名單(退居入圍名單),亦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退費。
3、參賽者可以使用 8 折價格優惠購買 2009 台北國際玩具展門票,請在報名表內註明購票張數並同時匯款。
4、匯款資料:土地銀行 - 路竹分行 (代號 005),帳號 070-001-03272-9,戶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6、退費:若由主辦單位單方面取消比賽,則參賽者可獲得 350 元退費 (僅扣除手續費),其餘情況皆不予退費。

(七)資格喪失定義: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恕不退回報名費與作品。
1、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與繳費,作品數量與繳費金額不符,或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大會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尚未對外授權之個人製作販賣品不在此限)。

(八) 特定附註:
註1:DAT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將直接取得首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五年。
註2:決賽資格。獲優選之作者即可製作立體作品參與決賽,若作者自行棄權則由其他入圍者按積分順位往前遞補優選決賽資格,棄權者退居入圍名單。

(九) 重要聲明:
1、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3、大會首獎與優選獎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與優先經紀議約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
4、入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個人所有,唯主辦單位保有一年之優先經紀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5、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6、所有參賽之平面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7、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

作品寄送與報名:
◎ 請先下載報名表,參賽者需於 6 月 10 日前匯款報名交件,每件參賽作品須繳交新台幣 350 元報名費 (外籍參賽者繳交 12 美元)。
◎ 作品寄送,請將您已繳費之報名費匯款單據正本等資料浮貼於第一張裱板背後 (多件同時報名請合併費用於同一張匯款單,並自行影印存檔),連同所有參賽作品與資料在 6 月 10 日之前,郵寄到代收處:
收件地址:829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 110 號 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活動網站 www.designer.org.tw/dat/cdt2009 (五月 30 前上線)
※ 活動內容及相關辦法之設定,將以網站最後更新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一切變更之權力。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designer.org.tw/dat/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604

森林中的V勇士 - 台灣黑熊繪圖及公仔設計比賽

 
活動說明:
「黑熊」是台灣原生種保育類動物,像大貓熊一樣,牠們的野外棲地遭到人為破壞,使得數量不斷減少,面臨生存的困境。此次藉由「台灣黑熊繪圖及公仔設計大賽」,希望讓各界對台灣黑熊的基本生物資料、棲息及生活方式、保育..等議題,有更深的認識,並設計出最具有特色的台灣黑熊繪圖及公仔。
得獎設計圖將有機會製作成為公益活動贈品,而公仔亦有可能作為公益活動贈品或吉祥物。你的熱心參與,將為本土保育類野生動物盡一份心力。

參賽對象: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生。
有興趣參與繪圖或設計出創意公仔的社會人士均歡迎參賽。

比賽方式:
比賽方式分為「繪圖組」與「公仔組」。
「繪圖組」:以「平面設計圖」方式徵稿,並由專業評選小組選出具有主題代表性及商業潛力性的得獎作品。
「公仔組」:比賽分為兩階段,一階段為「公仔實體拍攝照片」徵稿,並由網路投票協助選出入圍作品;第二階段則由專業評選小組進行「公仔實體」決賽評選,並選出得獎作品。

繪圖組
「平面設計圖」收件截止日:至 98 年 8 月 20 日止 (以郵戳截為憑)
公布得獎名單:98 年 8 月 28 日以前

公仔組
「公仔實體拍攝照片」線上徵稿截止日:至 98 年 7 月 20 日 (以網路上傳收到照片為主)
網路投票評選 (30%) 專業評審 (70%):98 年 7 月 21 日至 8 月 21 日 (為期一個月)
公布入選名單 (入選件數 12 件):98 年 8 月 28 日以前
決賽「公仔實體作品」收件截止日:98 年 10 月 20 日 (以郵戳截為憑)
公布得獎名單:10 月下旬 (得獎名單於網站上公佈,並發電子郵件通知獲獎者)

註:1、得獎作品在11月關渡賞鳥博覽會上展示
  2、得獎名單將公佈於蘋果日報、和泰汽車及 TOYOTA 網站

作品規格:
繪圖組
A4 大小之原始設計圖稿 。
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彩色圖片電子檔 (JPG),2MB 為限。
以上擇一提供
★ 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 每人至多以投稿三件作品為限,不可共同創作。
★ 請依照規定填寫報名表,並填寫 3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與涵義說明,與設計圖一併繳交。缺漏者不予評審。

公仔組
A、公仔實體拍攝照片
1. 需附正面、背面、側面之不同角度公仔照片,上傳到活動網站 http://www.ed.taipei.gov.tw/activity/BlackBear/race.shtml
2. 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彩色圖片電子檔 (JPG),2MB 為限。
★ 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 每人至多以投稿三件作品為限,不可共同創作。
★ 請依照規定上網填寫報名表,並填寫 3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與照片一併繳交,缺漏者不予評審。
B、公仔實體作品
1. 入選作品需郵寄或親送公仔實體至「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 2 段 42 巷 17 弄 15 號 1 樓 - 台灣黑熊繪圖及公仔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收」。
2. 作品材質不限,需自行設計保護裝置,以免運送過程作品受損。

評選辦法:
1、利用繪圖或是公仔設計,表現出台灣黑熊的特色及形象。
2、參賽者可發揮創意,透過作品傳達生態保育、節能減碳、資源再利用、永續發展等環保理念,呈現出對於環境與生態的關心。
3、「繪圖組」不限其繪圖手法(手繪、電腦製圖、3D 立體等、拼貼)。
4、「公仔組」則以環保為原則,不限其材質。
5、兩組創作風格均無限制,請自由發揮,在理念與設計感兼具之下,創作出具有意義又有創意的台灣黑熊繪圖及公仔。

繪圖組評選標準:
主題特色    25%
創意表現    25%
整體視覺    25%
商品化應用潛力 25%

公仔組評選標準:
作品設計理念    25%
設計表現完整性   25%
媒材質感及外觀造型 25%
商品化應用潛力   25%

獎勵:
繪圖組
第一名: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15,000 元,共計 1 名
第二名: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10,000 元,共計 1 名
第三名: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5,000 元,共計 1 名
佳作:每名 NT$3,000 元,共計 5 名
公仔組
第一名: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30,000 元,共計 1 名
第二名: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20,000 元,共計 1 名
第三名:臺北市長獎狀 + 獎金 NT$10,000 元,共計 1 名
佳作:每名 NT$5,000 元,共計 3 名

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且其獎位不再遞補;因此作品內容,需自行確認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
2、如遇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格式不完整或檔案無法讀取,或作品因包裝不當有損壞,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3、得獎者寄送資料以資料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4、所有得獎作品之得獎人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主辦單位之應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5、參加本活動之作品及其圖片,主辦單位得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6、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得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7、本活動之辦法,若有任何更動,以網站上之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8、除公仔組初賽作品為線上徵稿之外,其餘作品及書面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2段42巷17弄15號1樓—台灣黑熊繪圖及公仔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收」。
9、活動洽詢: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02)2895-4177。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相關資訊:http://www.ed.taipei.gov.tw/blackbear2009/

98 資訊月海報徵選

 
活動介紹:
為持續 推廣全民資訊應用教育的理念,透過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活動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藉由全國競賽方式選出資訊月活動宣傳海報,進而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
活動以創意為主軸,結合「科技理性」與「人文情愫」,透過實際應用於生活面的資訊科技為題材,並集合全國民眾的創意巧思,評選出當年度最具代表性之資訊產業宣傳視覺,為台灣資訊產業宣傳與推廣,並同步預告當年資訊月已熱烈展開 。

競賽方式:
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
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 98 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

活動主題:
邁向智慧生活

主題說明:
透過多元的網路應用,讓生活更 Smart!

近年來,網路徹底改變了你我的生活模式,網路應用與日常中的大小事物皆產生密不可分的關係。
智慧生活是「網路」演進必然朝向的一個發展趨勢。我們政府正積極推動智慧台灣計劃,運用創新科技,打造文化創意產業,建構便利的智慧環境。藉由無所不在的網路與行動上網裝置之便,幾個簡單的操作步驟,就能隨時隨地獲取我們所需要的即時個人資訊。
透過即時文字、影像、聲音的傳送,隨時隨地都能與人溝通互動;部落格、社群、影音相簿是個人專屬的創作空間、表演舞台。在便利的智慧環境中,隨時上網分享生活的軌跡;經由網路平台,你可以輕易地向世界發聲。

活動流程:
收件 → 初審 → 複審 → 決選 → 記者會頒獎 → 展示

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
凡參加活動者,即可獲得參加獎。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98 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98 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 98 資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 & 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3 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收
‧活動聯絡人:蔡心婷/柯則仰 電話:(02)2577-4249 分機 371/280
‧Email:itmonth@news1.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海報必備元素:
◎必須切合 98 年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6:00 (免費參觀)
◎展出時間 / 地點:
‧台北區 
 98 年 11 月 28 日至 98 年 12 月 6日
 世貿展覽一、三館
‧台中區 
 98 年 12 月 11 日至 98 年 12 月16 日
 水湳機場展館
‧高雄區 
 98 年 12 月 26 日至 99 年 1 月 1 日
 高雄 85 大樓國際會展中心

繳件規則:
‧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 裱板大小寬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 。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a.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b.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c.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 (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註明作品名稱)

評選標準:
‧主題切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主題標語及創作意念 10%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itmonth.org.tw/98itmonth/poster/index.aspx

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7-ELEVEN 嚴選素材創意攝影比賽

 
投稿主題:
請參賽者選擇節慶、鐵道、杯子三大主題,上傳自己最富有感情的黑白攝影作品。
參賽者可重複投遞不同稿件,但一件作品僅限投稿一項主題。

投稿時間:
2009 / 04 / 22 ~ 2009 / 06 / 02

比賽時程:
2009 / 04 / 22 ~ 2009 / 06 / 02 上傳參賽作品
由 ppaper 專業評審團評分並選出得獎作品
2009 / 07 / 15 於 7-ELEVEN 網站 (含 7-ELEVEN DESIGN 網站) 公佈得獎作品。

活動獎項:
1. 依評審選出三大主題各 3 位得獎者,共 9 名。
2. 得獎作品將頒發新台幣 2 萬元整。
3. 獲選作品將有機會於嚴選素材包裝上露出,在全省 7-ELEVEN 販售。
※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嚴選素材包裝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作品規格:
1. 請依照徵稿比賽檔案規範投稿。
2. 作品請務必符合此規範製作,否則不予採用:
 ‧上傳圖檔限黑白照片
 ‧尺寸:15cm X 15cm 以上
 ‧解析度 400dpi 以上,500KB 以內,網頁瀏覽 JPG 格式圖檔。
3. 參賽者須為投稿之攝影作品命名並以 100 字以內文字說明作品概念
4. 參賽者請保留原始高解析度圖檔,以利入選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因提供圖檔解析度過低,視同棄權。
5. 參賽者須簽署「自律公約」及「著作權公約」,未簽署恕不受理。

誰來評審:
ppaper 專業評審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者,必須為 7Club 會員,若您還不是會員,歡迎立即加入會員。
2. 若您之前已加入 7Club 會員,請務必確認會員資料之正確性,以方便活動小組連絡中獎事宜。
3.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該文章,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5. 著作權: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6. 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統一超商恕不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7. 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8. 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創意募集活動所獲得之「稿費」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獎獎金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以供得獎者申報個人「稿費」所得。並根據稅捐機關規定,稿費獎金如超過 NT$20,000 以上(不含 NT$20,000),主辦單位將代為扣繳 10% 之稅金。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1.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2.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13.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4.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ppaper

相關資訊:http://www.7-11.com.tw/event1/09selectphoto/index.html

7-ELEVEN 潮 T 設計比賽

 
投稿主題
請參賽者以思樂冰相關主題為設計概念,設計潮流 T 恤並上傳您的設計作品。
參賽者可重複投遞不同稿件,但一件作品僅限投稿一項主題。

投稿時間
2009 / 05 / 06 ~ 2009 / 06 / 30

比賽時程
2009 / 05 / 06 ~ 2009 / 06 / 30 上傳參賽作品
由統一超商專業評審團評分並選出得獎作品。
2009 / 07 / 15 於 7-ELEVEN 網站 (含 7-ELEVEN Slurpee 網站) 公佈得獎作品。

活動獎項
1. 由評審評選出 3 名得獎者。
2. 得獎作品將頒發 i-cash1 萬元整。
※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作品規格
1. 請依照徵稿比賽檔案規範投稿。
2. 作品請務必符合此規範製作,否則不予採用:
 ‧尺寸:15cm X 15cm 以上
 ‧解析度 400dpi 以上,500KB 以內,網頁瀏覽 JPG 格式圖檔。
3. 參賽者須為投稿之設計作品命名並以 100 字以內文字說明作品概念
4. 參賽者請保留原始高解析度圖檔,以利入選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因提供圖檔解析度過低,視同棄權。
5. 參賽者須簽署「自律公約」及「著作權公約」,未簽署恕不受理。

誰來評審
統一超商專業評審團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者,必須為 7Club 會員,若您還不是會員,歡迎立即加入會員。
2. 若您之前已加入 7Club 會員,請務必確認會員資料之正確性,以方便活動小組連絡中獎事宜。
3.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該文章,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5. 著作權: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6. 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 idea 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統一超商恕不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7. 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8. 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創意募集活動所獲得之「稿費」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獎獎金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以供得獎者申報個人「稿費」所得。並根據稅捐機關規定,稿費獎金如超過 NT$20,000 以上(不含 NT$20,000),主辦單位將代為扣繳 10% 之稅金。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1.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2.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13.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4.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訊:http://www.slurpee.com.tw/event/09tshirtdesign/index.html

黑秀網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

 

準備好止癢了嗎?
黑秀網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現在要來徵收好創意,讓你止痛又止癢!

退稿、改稿、翻盤稿,隨便客戶怎麼搞?創意人,你還在夜幕低垂時分開著小燈偷偷回顧那些被拒絕的好創意嗎?別說你從 2000 年到現在都沒參加過轟動設計界的「垃圾桶裡的創意」退稿大賽,更別說這七年來你已將多少好作品丟進垃圾桶裡!黑秀網今年要你釋放你的七年之癢,在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把那些來不及上市就夭折的好創意、好作品通通丟上來,在真正的武林擂臺上比劃!

俗話說的好 -「你修我改如戰場,砍砍殺殺江湖闖」,當客戶使出小李飛刀割肉刺骨的修改創意,而設計師使出步步追絕技以求知客戶的需求,途中再遇到各式門派為求生存不論倫理的提案搶案,設計這條路上的好創意往往淪落為練功的一環,而『好創意』就成了練功的秘笈,也常在個案結束後被丟進垃圾桶,成為傳說...。黑秀網瞭解設計師的痛,也知道江湖的輪迴無常,因此舉辦「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徵求被改稿、退稿的好創意,讓那些被丟進垃圾桶的創意作品有機會現身平反!

現在,就翻出堆積已久的退稿好作品,投稿參加第七屆「垃圾桶裡的創意」比賽!讓這些客戶不愛長官不疼的好創意不再只是垃圾桶裡的創意,而是能入住腦細胞的金創意!


參賽資格:只要對創意工作有興趣,不分社會人士或學生,黑秀網會員或非會員皆可參加。

徵件時間:2009 年 5 月 10 日 ~ 2009 年 6 月 30 日

參加辦法:由黑秀網首頁進入「垃圾桶裡的創意」退稿設計大賽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徵稿條件:請準備 800 x 800 pixels 以下,存檔後尺寸在 250k 以內的 .jpg 檔案,特別注意要 RGB 模式,其他格式不接受。

優勝獎品:包含 Adobe 系列繪圖軟體,富爾特設計師專業圖庫,a.b.Art 瑞士名錶等十餘項大獎。

票選辦法
1.最具人氣票選獎由黑秀網會員投票產生,其它獎項則由廣告創意業界專業人士組成之評審團遴選產生。
2.由黑秀網會員於網路上投票,每人每日可投一票,至截止日止最具人氣票選獎由最高票數者得獎。
3.活動結果於 2009 年 7 月底之前公佈,另期舉辦作品講評暨頒獎典禮,並於設計專業雜誌與網站上同步發表得獎結果。

主辦單位:黑秀網
協辦單位:Adobe、富爾特、a.b.Art 瑞士名表、Dpi 雜誌、視覺中國
活動洽詢service@heyshow.com

相關資訊: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72

2009年5月5日 星期二

時尚雨衣創作設計比賽

 
活動宗旨:
下雨的大街上,讓自己的雨衣與眾不同

活動內容:
1.參賽資格:
凡是對服裝設計有興趣者階可參加

2.活動主題:
運用各種材質設計出時尚與防雨機能兼具的創意雨衣

獎勵辦法:
首獎:一萬二千元整
銀獎:四千元整
銅獎:二千元整

徵作截止時間:
98 年 6 月 15 日,收件截止日以當日寄件郵戳為憑,敬恕逾期不候。
※ 得獎公佈日期為 98 年 7 月 15 日,將電話通知得獎參賽者。

報名方式:
請於 http://file2.ws/bnpw2 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表,將作品光碟並附上參賽報名表紙本郵寄至 台中縣太平市宜欣十街48巷22號 曾曉玳小姐收
來信請附上:
1.參賽報名表
2.作品光碟內容:
‧作品說明表一份 (請以 WORD 字型標楷體 12 級打字)
‧彩色設計圖稿 1024 * 768 (橫式格式) 72dpi ( JPG 檔) 及平面設計圖
‧參賽選手簡歷

注意事項:
1.參加比賽之設計作品於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涉及抄襲參賽之嫌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參賽權,並追繳頒發之所有獎項。
2.所有參賽之設計稿及作品等屬智慧財產權部分,皆歸主辦單位所有。
3.參賽設計作品一經寄出本主辦單位得以保留不予退還。
4.主辦單位得以有名次從缺權。

相關資訊:http://www.wretch.cc/blog/original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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