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 星期二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社會參與」Logo 徵選

 
(一) 激發青年的創意與活力,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二) 得獎之 Logo 設計將作為本會「推動青年社會參與」業務之主視覺,並運用於活動所屬網站及相關文宣品等進行宣傳。

二、 參加對象:年滿 18 至 35 歲(即民國民國 62 年 1 月 1 日至 79 年 12 月 31 日間出生)之青年皆可參加。

三、 參選資料: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 設計稿:
1. 作品以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圖樣彩色稿,並列印於直式 A4 (21cm × 29.5cm) 規格白紙上,色彩標示以 CMYK 標色方式註明,並加註 200 字以內之設計理念,呈現方式請參考附件。
2. 設計稿於電腦輸出後,需置中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表板上(不需裱框),完稿作品請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
(二) 報名表:
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且親筆簽名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三) 作品光碟:
請將創作圖稿原始設計檔案(如為 JPG 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四、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 98 年 3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 參選方式: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徐州路 5 號 13 樓(郵遞區號10055),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三處黃佳婷小姐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青年社會參與 Logo 徵選」字樣。

六、 評選及公告:
(一) 評選小組: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二) 評分標準:主題切合性 40%、創意及故事性 35%、色彩美感 10%、延伸應用 15%。
(三) 名單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 4 月 6 日公布於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網站(www.nyc.gov.tw),並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七、 獎勵辦法:
(一) 首獎、二獎各 1 名,佳作 3 - 5 名,分別頒給獎金新台幣 2 萬元、1 萬元及 5 仟元。(依國稅局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13,333 元以上,須預扣 10% 稅金)
(二) 徵選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八、 注意事項:
(一) 徵選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嫌,除取消參選資格,追回獎金外,並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 申請者應遵守徵件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違反而致淘汰時,不得異議。
(三) 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予本會作為業務推動之使用。
(四) 徵選稿件及資料恕不退還,如需保留請先自行備份。
(五) 本會保留增修活動之權利,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九、 聯絡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三處黃佳婷小姐;聯絡電話:02-2356-6247;電子信箱:chiating@nyc.gov.tw

相關資訊:http://www.nyc.gov.tw/chinese/02_news/02_detail.php?fid=7&ID=1585&Type=

Hush Puppies 巴吉度狗明星全球寫真強力募集

 
即日起至 3 / 9 止,Hush Puppies 針對所有巴吉度飼主及喜愛巴吉度狗的社會大眾進行徵件,拍下或手繪巴吉度狗就有機會獲得一整年的舒適好鞋及眾多數不完的大獎。台灣區代表可出國比賽參加 Hush Puppies 全球巴吉度狗明星徵選,成為台灣之光,殊榮非凡!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 3 / 9 止(以郵戳 / E-mail 時間為憑)

活動說明:拍下或手繪巴吉度狗,填寫報名表 (含基本資料與創作背景) 後以電子檔圖片 E-mail 至 Hushpuppiesinfo@pauyuen.com.tw 或郵寄光碟至 103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 70 號 9 樓 沈小姐收

圖片規格:不得大於寬 91.4cm / 高 122cm

圖片形式:AI 檔、TIF 檔、JPG、PSD 檔皆可 (需為 300dpi 以上)

參賽資格:巴吉度飼主及所有喜愛巴吉度狗的社會大眾。

評審介紹:
寶原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 Hush Puppies 鞋品/包袋代理商 )
立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 Hush Puppies 手錶代理商 )

評審辦法:
整體表現   50%
設計創意   30%
休閒風格傳遞 20%

優勝獎項:
冠軍:一年份鞋品兌換券 (6雙) + 超人氣多功能運動計時腕錶乙隻 (總價值超過 NT.20,000)
亞軍:半年份鞋品兌換券 (3雙) + 浪漫繽紛女仕時尚腕錶乙隻 (總價值超過 NT.10,000)
季軍:一季份鞋品兌換券 (1雙) + 品味魅力休閒腕錶乙隻 (總價值超過 NT.5,000)
最上鏡獎:巴吉度狗偶 (10吋) 乙隻 + 紀念帆布腕錶乙隻
最親合獎:巴吉度狗偶 (10吋) 乙隻 + 紀念帆布腕錶乙隻
最逗趣獎:巴吉度狗偶 (10吋) 乙隻 + 紀念帆布腕錶乙隻

※ 獲選為巴吉度狗明星之參加者 (*3位) 可以台灣區代表身分參加 Hush Puppies 全球巴吉度狗明星徵選,出國比賽,殊榮非凡!
※ 上述獎項如無適合作品主辦單位有【從缺】權利。
※ 鞋品兌換券(每張)上限為 NT$3,000 之鞋款。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若有發現參賽作品涉及仿冒,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非原創作品或已於國內外公開發表、販售等,經主辦單位、評審發現或遭人檢舉,無論賽程結束與否,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參賽者需自負所有法律責任,如得獎作品有違以上規定,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需負賠償責任。
2. 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之照片/圖稿及說明文字重製,載明作者姓名,於刊載媒體公開發表,並有權依據刊載媒體版面需要就稿件內容進行編輯及改作,並作為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3. 得獎者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
4.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說明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5. 本比賽規則若有變動請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相關資訊:
http://www.hushpuppies.com.tw/08fw/news.asp?id=69
http://www.hushpuppies.com.tw/08fw/news.asp?id=73

陽明山形象識別意象創意圖紋徵選

 
活動緣起:
陽明山是許多人共有的記憶。在台灣地區的七座國家公園中,陽明山除了擁有獨特的火山地質及生態體系外,它更是所有國家公園中最容易親近的一座。因此,走出早期先民在這裡開墾、獲取資源的歷史,蛻變成為國家公園之後,陽明山漸漸被型塑成為一座具有特殊都會風格的國家公園。

您也許曾在春季乍暖還寒的氣候裡,欣賞滿山繽紛的櫻紅;在炎炎夏日的午後,漫步幽靜的二子坪步道;當氣候轉涼,東北季風開始南下時,在大屯山頂讚嘆夕陽映照滿山遼闊的芒花;或者,在萬物休眠沈寂的冬季,感受山中的寧靜。不論季節、氣候,陽明山總是接納、包容著所有上山的人。

這麼多人與自然交會的故事,需要一個符號來標示自然與人的融合,我們希望藉由這個徵選活動來找到適當的符號,為陽明山展開新頁。

主辦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參加對象:凡對形象識別意象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遞件參加

作品主題:能代表陽明山地區之火山地質、動植物生態及人文意涵之圖紋設計。

簡章索取:即日起請至陽明山國家公園全球資訊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或至本處遊客中心索取。
網址:http://www.ymsnp.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活動訊息。
洽詢電話:02-28616341 轉分機 805 柳正鳴。

繳交文件:
1. 本案以平面創作為主。
2. 設計圖稿以 A4 尺寸彩色製作,並請分別黏貼於八開(30cm × 42cm)黑色硬卡紙上。
3. 報名表及同意書乙份。報名表請浮貼於硬卡紙背面。
4. 設計說明請於報名表「創作理念及作品說明」填寫,並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5. 參賽作品正反面不得書寫、標記或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 98 年 4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方式:
1. 請將應繳交文件於收件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寄至 11292 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 1 - 20 號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解說教育課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陽明山形象識別意象徵選」字樣。
2. 同一報名者作品可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3.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作品評選: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及管理處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評選小組於 98 年 5 月中評選。

獎勵辦法:
1. 第一名乙位:頒發新台幣陸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2. 第二名乙位:頒發新台幣肆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3. 第三名乙位:頒發新台幣貳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4. 佳作三位:各頒發新台幣捌仟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5. 入選三位:各頒發新台幣參仟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 以上獎金總額逾貳仟元時得預扣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預扣 20%

揭曉期間:得獎名單將於 98 年 5 月底,公告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附則:
1.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或曾授權他人使用之作品請勿參賽,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徵選資格、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勵及獎狀,獎項不遞補。
2.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3. 每人最多繳送3件作品,如超過3件得由主辦單位任選3件參選,作者不得異議。第三名以上獎項(含第三名)每人限得一件。
4. 參賽或徵選作品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5. 各得獎者需於評審結果公佈一週內,將得獎創作圖稿之向量檔(須為業界常見格式,若有內嵌文字請轉成路徑)及TIFF檔(圖片寬度4800像素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寄送至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課。地址:11292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以利本處後續應用;凡未依規定時間內寄送者則以得獎資格棄權論,本處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原作若為手繪者,須自行轉為電腦檔,並符合以上規格。
6. 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7. 著作權約定: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勵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對得獎者送件之圖稿,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無償重製之權利,並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 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8. 凡參選者均視為認同本徵選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9.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

活動網站:http://orange.ymsnp.gov.tw/creativ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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