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日 星期六

世界看見。SkinJam 國際包膜設計大賞 2009

目的
SkinJam 看見台灣設計師的創意及多樣性,期望透過舉辦「世界看見。SkinJam 國際包膜設計大賞 2009」,融合 SkinJam 國際包膜,把台灣設計師的創意推廣到全世界。
※得奬設計師的筆名/名將出現在 SkinJam 國際官方網站和包膜上。

主辦單位
信家顧問有限公司(SkinJam)

比賽主題
世界看見。SkinJam 國際包膜設計大賞 2009

徵選作品
SkinJam 手機和筆電包膜設計

參賽資格
不限

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8‭ ‬月‭ ‬01‭ ‬日‭ ‬~‭ ‬9‭ ‬月‭ 20‭ ‬日‭ ‬24:00‭ ‬止。
網路投票:9‭ ‬月‭ ‬10‭ ‬日‭ ‬~‭ ‬9‭ ‬月‭ ‬30‭ ‬日‭ ‬24:00‭ ‬止。

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作品檔案尺寸請以(w)400 x (h)600 pixel ‬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250K‭ ‬以下之‭ .‬jpg‭ ‬檔。
3.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4.‬作品格式需依官方網站(SkinJam‭ & ‬Heyshow)所提供的下載 PSD 格式設計。
5.‬以作品為單位,不限個人或團體,每人至多以投稿三件作品為限。

評選方式
得奬作品 68 名:
收件截止後將由 SkinJam 創辦人及台灣 SkinJam 負責人評出 68 件作品,評選標準分為‭:
作品創意 50%
設計技術 30%
人氣票選 20%
※ 作品入選者將於活動結束後,由專人以電話與‭ ‬email‭ ‬通知。

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98 年 10 月初公佈,頒奬日期與方式將另行公佈。

得獎作品發表
得獎作品將製成 SkinJam 包膜,並成為 SkinJam 2009 年底主打創意設計包膜。

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品及獎狀,獎品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iPod Touch 8G(價值 NTD 10000 )
第二名:iPod Nano 16G(價值 NTD 8000 )
第三名:iPod Nano 8G(價值 NTD 6000 )
※ 主辦單位將把得奬設計作品以 SkinJam 國際包膜製作於該奬品上
優勝獎:Radiopaq 音場內耳式耳機 10pcs(價值 NTD 2999 )
特別獎:JeremyB‭*‬ 不鏽鋼限量手鍊 20pcs(價值 NTD 2980 )
入圍獎(一):Hoomia 立體聲藍牙耳機 5pcs(價值 NTD 1200 )
入圍獎(二):SkinJam 免費包膜使用卷 10pcs(價值 NTD 850 )
入圍獎(三):Hoomia 立體聲有線耳機 20pcs(價值 NTD 690 )
網友票選抽獎:凡參與人氣投票者,於活動結束後將隨機抽出 10 名幸運網友,將可獲得台灣 SkinJam 五折優惠券。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1。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2。上傳作品規格請以(w)400 x (h)600 pixel 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但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2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3。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筆電和手機尺寸之原始資料檔(筆電:45‬公分 x 45公分 300dpi /手機:10公分 x 16公分 300dpi)。
4。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50 字以內)
5。上傳的作品及相關資料,必需為其之完全原創作,請勿冒用、剽竊或侵害他人之肖像或著作。‭ 主辦單位將擁有所有活動相關圖文影音之完全使用及修改編排權利。
6。活動上傳作品資料不得有暴力、猥褻、妨害風化、過度暴露、涉及人身攻擊、違反善良風俗、宗教或政治議題之影像、圖像及文字。
7。本活動之贈品不得轉換成現金或其他等值商品。
8。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9。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低解析度作品或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10。活動內容若發生任何爭議概以 SkinJam 最後決定為準。

附則
1。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以刊載於本公司網站(skinjamonline.com),或黑秀網活動專區(www.heyshow.com)為準,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
2。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或非原創作品,則不予評選。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3。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得奬資格。
5。參賽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6。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之權利,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7。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並有流通販售之權利。
8。活動聯絡人:信家顧問有限公司 info@consultantsj.com / Fax:03 - 3115519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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