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活動目的
配合政府舉辦「花卉博覽會」及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促進文創產業發展動能,以因應產業發展需求。整合國內各大專校院文化創意研發資源,有效結合學校特色與產業合作,提升產學研發能力,落實文化創意的發展特色。提升大專校院師生創意能量、研發創意品質與行銷企劃能力,激發創意潛能及增加實作經驗。將競賽作品與產業發展結合,落實文化創意人才的培育與產業發展間的契合度,共創雙贏的未來。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主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含專科部〉與專科學校之在校生為主要活動對象,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及外籍生;以團體方式報名(各團隊人數以 1 ~ 5 名學生及 1 ~ 2 名指導老師為限)參與競賽,成員可包含不同學系之學生,亦可跨院、跨校組成參賽隊伍。 有鑑於本次競賽內容涵蓋不同學科領域,包括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視覺傳達、藝術美術、行銷企劃、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因此本競賽亦鼓勵參賽者以跨領域方式組隊參加,以結合教學理論與市場實際應用,提升參賽者對產品商業化經營模式之了解。

報名方式
1.99 年 11 月 15 日起接受報名:請下載報名表,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期間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截止
2.100 年 2 月 25 日前繳交報名表、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所以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研發創意說明書 5 份及電子檔案〈Word 檔〉,以完成報名手續。參賽團隊必須同意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中所有項目,且全體隊員須簽名,始得以參加競賽,不符者恕不受理。
3.郵寄地址:116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 56 號 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2010 文化創意商品實作競賽活動企劃組 收
4.競賽網址:http://www.cute.edu.tw/http://www.uniquetaiwan.com
5.電子郵件:dba@cute.edu.twmei@cute.edu.tw。e-mail 主旨請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 報名」
6.洽詢電話:(02)2931-3416 分機 2252 葉小姐、2267 梅老師
7.傳真電話:(02)2933-7543

競賽地點
決選地點:中國科技大學台北校區格致樓 1 樓

競賽內容
本次規劃的文化創意競賽活動,為全國性競賽活動,由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提供其所研發之「臺灣 366 花卉創意圖騰」之圖片檔、花語及 366 個生日個性描述資料,讓參賽者以此為主題,展現其文化創意產品研發設計與規劃市場行銷模式之能力,鼓勵大專校院師生提出具研發創意、市場創新與文化價值之商品內容與實體作品,並規劃該創意商品於市場行銷與財務管理之經營模式,期以透過獎勵方式激發大專校院師生共同紮根與推動,找出創造文化創意商業環境的另一股創新能量,加速蓄積我國文創產業總體競爭力。參賽作品應包含以下內容:
1.創意商品設計與開發說明書
2.創意商品實體作品展示
3.創意商品之市場分析與行銷規劃
4.創意商品之財務分析與管理規劃

競賽時程
報名:99 年 11 月 15 日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止。
初選收件:100 年 2 月 25 日
初選:100 年 3 月 4 日初選審核
初選結果公告:100 年 3 月 7 日公告於網站上,並個別通知入選決賽隊伍
決選收件:100 年 4月 1 日前繳交研發創意競賽作品簡介 (PowerPoint 檔案) 1 份、經營計畫書 2 份及相關電子檔案,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決賽佈置:100 年 4 月 19 日進駐
決選及公開展示:10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 點前,攜帶經營模式計畫、相關展示資料與作品到決賽現場展示說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展示期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頒獎:100 年 4 月 20 日下午

競賽獎勵
根據競賽活動結果選出前三名、佳作等參賽隊伍,並給予參賽獎勵,內容如下:
‧第一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2 萬元。
‧第二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1 萬 2 仟元。
‧第三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6 仟元。
‧佳 作:取 3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3 仟元。

評審項目
一、邀請國內產官學專家顧問與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與「決選」評審,以選出最具研發創意的競賽隊伍。
二、評審標準:
‧創意表現 (20%):創意特色、創新性
‧產品設計 (30%):主題表現、美感、實作成果、商品開發可行性、市場發展潛力
‧行銷企劃 (30%):分析力與邏輯力、完整性、可行性
‧提案完整性 (20%):跨領域整合能力、團隊特色、計畫內容的周延性

注意事項
1.研發創意說明書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七項:(1)緣起背景、(2)文化意涵、(3)整體展示專業度、(4)產品創新性、(5)財務分析、(6)行銷計畫、(7)實體作品。
2.為秉持創新精神與公平原則,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其他單位或機關之類似競賽。
3.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參賽作品及企劃內容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計畫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6.「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等之智慧財產權仍屬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參賽者須於所設計之商品說明中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之來源為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提供。
7.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雙方若因智財權爭議或糾紛無法自行解決,雙方同意由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8.本辦法如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競賽活動狀況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uniquetaiwan.com/cht/event_20101115.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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