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動感一百、一百感動」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公仔設計徵選

 


一百年感動故事的累積醞釀,成就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分動感活力的發想創造,構築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年的象徵不僅在於時代的蛻變與進步,大時代的撼動、小生活的感動,讓我們一起用創意公仔來展現中華民國一百年!
設計內容必須包含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相關的人、事、物,可以是一百年內的象徵事件,舉例而言,北高兩市第一次舉辦世界級運動盛會(聽奧、世運等)、台北 101 大樓的代表性意義、高鐵高捷的開通、全世界最艱難的工程之一 - 雪山隧道、運動台灣之光(王建民、盧彥勳、曾雅妮等);也可是生活上感動的事,如陳樹菊的善心、小學的導護媽媽、台灣百工的傳統堅持等;也可以是地方的傳統文化,如鹽水的蜂炮、平溪的天燈、基隆廟口小吃等等。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 數位內容與動畫設計研究所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造研所設計工作室、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中原大學商業設計學系、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創意生活設計系、嶺東科技大學科技商品設計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多媒體設計系、長榮大學媒體設計科技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學系

二、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或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應一作品。(若作品皆得獎,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作品仍同樣參與展出)。
(二)可組隊參加,組隊人數不得超過 3 人。

三、報名方式
郵寄報名或是親自送達「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 1 號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人文藝術大樓 M001)張瀞分小姐 收」。

四、參賽期程(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參賽者注意!)
(一)初賽:即日起自 100 年 5 月 4 日(三)截止收件。
(二)決賽:自入選名單公布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7 日(五)截止收件。
(三)名單公布:均於評選後公布於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網頁。
(四)頒獎典禮:預訂 100 年 7 月上旬舉辦(經主辦單位確認日期後另行公布)。

五、初賽
(一)競賽規則
1.創作作品可以單件或是系列作品方式呈現。
2.參賽者須繳交完整平面設計圖,並以縮小 1 / 2 之三視圖呈現。
3.創作理念 300 字以內。應表現公仔角色設定、創作說明、論述性、造型性、應用性。
4.初賽平面稿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作說明 30%
‧故事論述 30%
‧造型性  20%
‧應用性  20%
(三)徵件尺寸原則
報名與平面作品繳件:
(1)電子檔:請以 JPG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請勿高於 5MB)並燒錄進光碟。
(2)書面稿:隨報名表郵寄繳交設計圖;設計圖尺寸:A4,彩色,圖幅長寬勿小於 15 公分;作品黏貼於深色提案板,無須裝框,並不得作任何註記,每件作品應附參賽報名表。勿用釘書機裝訂,請用迴紋針別於左上角郵寄。

六、決賽
(一)競賽原則:
1.創意表現以立體方式為主,表現之素材需考量到堅固和安全性以便於室內展示為原則,參賽者需表現個人巧思,並考量形、色、材質、結構等視覺效果。
2.內容設計需結合角色、人物、故事內容,讓作品更有收藏性及設計感。
3.將挑選適合作品量產,創作者需考量到產品量化之執行度為重要項目,請參閱相關書籍(野本憲一模型研究所。超級模型技術講座 2。尖端出版社)。
4.得獎作品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50%
‧商品化之可行性  50%
(三)徵件尺寸規格:
1.單件尺寸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60CM(不含台座)。
2.材質:不限
3.顏色:單色、多色表現皆可。
4.成品請使用泡棉或保麗龍等固定。本單位不負修復之責。

七、獎勵辦法
(一)初選 - 入圍取 200 名 / 組晉級決選,入圍隊伍有最高 1,500 元材料補助費(實報實銷),獎狀乙只。
(二)決選 - 決賽得獎金獎一名 10 萬元、銀獎一名 5 萬元、銅獎一名 2 萬元,各含獎盃乙座、佳作 20 名 5 千元及獎狀乙只。(獎金超過 20,000 元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八、作品發表暨頒獎典禮
(一)頒獎典禮暫定於 7 月上旬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大廳公開頒獎,將邀集文建會主委及各部門長官共同頒獎,藉由媒體的傳播力量,將優秀作品推廣展出。
(二)參與決賽之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至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等巡迴展覽。

九、注意事項
(一)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
(三)參賽者得獎之作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擁有,且主辦單位擁有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四)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
(五)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六)決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作全國巡迴展覽。
(七)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
※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及一張光碟。報名表須一同附上設計圖,不限件數,一個主題限報一件作品。
※一信封袋限裝一人或是一組別之作品(相同組別但不同作品即用同一信封袋即可)。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 06-2533131 *7315 張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vc.stut.edu.tw/celebrat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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