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農村再生圖徽設計競賽

 


壹、活動宗旨
農村再生條例已於去(99)年 8 月 4 日總統公布施行,為將農村再生政策及其精神意涵推廣至全國,期讓更多農村社區居民與各級機關學校瞭解農村再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爰舉辦本競賽活動,由全民發揮創意將農村再生的精神融入圖徽中,未來更能透過圖徽統一識別農村再生、擴大農村再生推廣效益,讓全國民眾共同推動進而參與農村再生,期達到推廣宣導之目的。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二、承辦單位:碩泰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參、報名資格
個人及團體均可以報名參加,惟團體需推派一人為代表。
一、個人報名:凡中華民國國民,不限年齡皆可報名參加。
二、團體報名:各公司行號、立案社團組織、農村社區組織皆可報名參加。

肆、評審方式
一、初選:
主辦單位於所有稿件中選出 15 件入圍作品,供民眾進行投票。主辦單位得依參選作品水準,酌予增減入圍作品件數。
二、決選:
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評定入圍作品之決選成績。
三、總成績:
決選成績佔 70%,票選結果佔 30% (網路 15%、社區民眾 15%);於票選結束後,統計總成績,由入圍作品中取最高前 3 名。
四、評審小組:
(一)將由主辦單位推派 3 位代表,並邀請專家學者 4 位,組成 7 位評審小組,並由主辦單位指定1名或由委員互選1名代表為召集人。
(二)評審時應有總額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之外聘專家學者應至少 2 人且不得少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伍、評審標準:
一、主題切合度 40% - 設計的作品與農村再生的精神符合的程度。
二、應用性   30% - 作品爾後用在宣導品及推廣品的衍生設計實用性。
三、創意與創新 20% - 創新思維思考,呈現農村再生圖徽的新風貌。
四、設計理念  10% - 設計作品的設計樣式涵意。

陸、獎項及獎金
一、總成績獎項 / 獎金:
於 15 件入圍決選作品評選出總成績前 3 名作品,並頒發獎金與獎狀(牌),以玆鼓勵。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牌)1 幅。
(二)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牌)1 幅。
(三)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牌)1 幅。
二、票選獎項 / 獎金:
另增加 1 名票選人氣王頒發獎金與獎狀(牌)。
人氣王:1 名,票選得票數最高之作品作者,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牌)1幅。

柒、活動期程
一、徵稿期間:即日起至 100 年 6 月 2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民眾票選:100 年 7 月 4 日起至同年 7 月 18 日截止。
三、得獎名單公佈:100 年 7 月 29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站,同時以新聞稿發布於媒體與農委會及本局等官網,並擇期頒獎。

捌、參賽方式
一、參選作品請以彩色稿呈現(黑白稿輔以色彩說明者,視同原設計為黑白色),並請列印或手繪於 A4 直式規格表上,圖形須含「農村再生」四字,設計作品大小請以寬 15cm * 高 15cm 呈現,並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不符以上規定之作品視同放棄不予評分。
二、每人或每團體參賽件數不限(但至多只能獲獎 1 件,並以最高獎項計算)。
三、參選作品一律郵寄投稿;請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連結網站 http://www.rural.com.tw/logo 下載報名表格及作品設計規格表,報名表請確實填寫並將參賽作品描繪於作品設計規格表,一併郵寄至「台北郵政第 26-1052 號專用信箱」收,註明「農村再生圖徽設計」參賽作品。
四、參賽之作品需屬原創,未曾發表,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有違者將立即停止其參賽資格,並需自行負擔後續衍生之法律問題。

玖、票選活動
一、網站票選(占總成績 15%):
請至活動網站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 http://www.rural.com.tw/logo 連結網站參加票選,每人每日上網投票以 1 次為限,每次投票至多可圈選 3 個參賽作品,以維持票選結果公平。本局將於頒獎典禮上由參與投票名單中,電腦隨機抽出1名贈送 1 台 i-pad。
二、農村社區票選(占總成績 15%):
於票選期間,將入圍初選 15 名參賽作品併同投票單,發送至 6 月 30 日止參與培根計畫之農村社區,讓農村社區居民參與投票,每社區投票單上至多可圈選 3 個參賽作品。本局將於頒獎典禮上由參與投票名單中,邀請長官抽出 1 名贈送 1 台 i-pad。

拾、注意事項
一、獎項名額,得依評審決議並列或從缺,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二、本活動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底稿。
三、參賽者與票選者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登錄認證資料不實或筆誤,致主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
四、報名表中需闡釋創作理念,報名者需簽屬著作權同意書。若多人共同報名(例:公司行號、立案社團、農再社區...等),需推派一位代表簽屬著作權同意書;爾後該作品如得獎,其奬金之分配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六、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應配合主辦單位填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辦理相關手續,拒絕提供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並追回其獎項。
七、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留刪改、印製、宣傳、重製、公開展示、播放及不限時間、地點、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入圍初選之作品,將發送初選入圍證明書。
九、農委會暨所屬機關員工可參賽,參選作品若獲選前3名,可由機關給予行政獎勵但不得領取徵件獎項及獎金,亦不得領取票選活動獎品。
十、本競賽之獎金或給與應扣繳稅款部分,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規定辦理。
十一、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布事項以網站內容為準;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 http://www.rural.com.tw/logo 連結網站,請隨時上網查閱。洽詢電話:(02)27031926 許小姐。
十二、本活動所指農村再生政策及其精神意涵請參照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 http://www.rural.com.tw 相關資料。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rural.com.tw/logo/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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