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2012 TYL 全國春季少年足球聯賽 LOGO 徵選




一、活動宗旨
2012 TYL (Taiwan Youth League) 全國春季少年足球聯賽為中華足協自協會創八十多年來之首次少年聯賽,本會希望透過聯賽 LOGO 徵選活動,一同見證台灣足球的歷史新頁。本次選出的 LOGO 將使用於本會未來少年聯賽宣傳文宣與宣傳品中 (觀戰手冊、傳單、海報、旗幟、影片、衣服等),期冀民眾能夠支持少年聯賽,共襄盛舉。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參加資格
凡居住於台灣之個人均可參與徵選。

四、評選辦法
由主辦單位選出優勝作品。

五、評審標準
‧符合足球聯賽宗旨      40%
‧作品意涵傳達與風格表現手法 30%
‧視覺感與美學之應用     30%


六、獎項獎金
優勝作品:獎金貳萬元、獎狀一只、中華足協紀念隨身碟、Conti 紀念球乙顆。作品將作為少年聯賽 LOGO,供本會未來宣傳之用。
佳作:10 名,每名可獲得獎狀 1 只、Conti 紀念球乙顆。

七、作品規格
1.作品須以聯賽英文縮寫名:TYL 三個字母為設計主軸。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圖畫須與本足球聯賽宗旨符合。大小以長 15 公分 * 寬 15 公分為限,並需考慮縮放便利,及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3.彩色稿為限,並附體說明、設計理念說明 (200 字以內),一併彩色列印並裱貼於 A4 尺寸紙上。
4.作品光碟:須含設計原檔和圖片檔。圖片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 / inch,螢幕模態 / 顏色:RGB,CMYK,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檔和 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
5.十二歲以下學童 (民國 88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不受以上限制,可繪圖於各式畫紙上。完稿後將原稿寄至協會,不需掃描存檔於光碟中。

八、收件規定
1.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1 年 3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
(2)平面圖稿。
(3)作品光碟 (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十二歲以下學童不需掃描原稿)。
3.交件方式: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 55 號 2 樓 210 室 中華足協」,信封上註明「2012 年春季少年聯賽 LOGO 徵選活動」小組 收。
4.聯絡方式:ctfa.marketing@gmail.com

九、得獎公佈
100 年 4 月 30 日前於中華足協網站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人,並擇期頒獎。

十、報名須知
1.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2.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任一報名所需文件,恕不接受報名。
3.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4.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5.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 (依所得序分排序) 遞補。
7.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8.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9.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0.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足協網站以獲取最新訊息。

相關資訊及下載:2012 TYL 全國春季少年足球聯賽 LOGO 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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