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5 周年「綠動‧自在‧心縱谷」形象 LOGO 設計徵選




活動宗旨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縱管處) 於 101 年邁入第 15 周年,同時也代表花東縱谷地區許多觀光產業共同經營成長的歲月,藉由回顧過去曾經走過的足跡,展望未來。縱管處特舉辦「綠動‧自在‧心縱谷」識別標誌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全國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足以代表本國家風景區在地特色之識別標誌,建立品牌行銷的具體意象,並延用於縱管處未來相關文宣及廣告活動等行銷題材運用,達到宣傳及行銷效果。

「綠動‧自在‧心縱谷」意涵
縱谷綠色田園的韻律,輕騎緩動的自行車,悠悠縱谷放鬆自在行;讓我們型塑感動的旅遊,更讓好朋友們 (遊客),再次心繫縱谷,心生歡喜。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執行單位:康佳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參選資格
歡迎全國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評審辦法
徵選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評審標準
‧設計理念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30%
‧美感或美觀性  20%
‧應用性     10%

獎項獎金
(一)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及獎狀 1 只,作品將作為縱管處形象 logo,以供本處使用。
(二)優選:2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狀 1 只。
(三)佳作:5 名,每名可得獎狀 1 只。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作品規格
(一)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章,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二)平面圖稿:
需將完稿作品輸出 A4 彩圖連同報名表 (2) 黏貼至 A3 裱板正面,報名表 (1) 則黏貼於裱板背面右下角,不需表框。
(三)作品光碟:
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600 pixels/inch,螢幕模態 / 顏色:RGB,CMYK,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檔,並另存 tif 及 jpg 等檔案格式。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

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
101年 04 月 12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
2.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3.平面圖稿黏貼於裱板。
4.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三)交件方式:
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 970 花蓮市延平街 90-1 號 1 樓,「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LOGO 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收。

得獎公佈
101 年 4 月底前於縱管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人,並擇期頒獎。

報名須知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二)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三)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五)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七)凡報名參加此徵選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此徵選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述之各項規定。
(八)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記者會。
(九)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主辦單位得視活動狀況保留調整活動時程權限,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連絡洽詢
康佳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李凌瑋小姐
電話:03-8334774 分機 26

活動網站:http://www.cm-media.com.tw/erv-ns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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