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2012 年第六屆臺灣 OTOP 設計大賞

 




甄選目的
為提升臺灣地方特色產品之設計美感,並傳遞臺灣各地之生活文化與在地精神,本活動期望運用地方特色結合創意巧思,開啟地方特色產業與設計產業人才交流的管道,邀請各界運用多樣化資源,賦予臺灣地方特色產品新的生命力,拓展臺灣地方特色產品的創新價值。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參加資格
地方特色產業業者、設計產業工作者或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均可報名參加,惟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必須為參與團隊成員之一。(設計業者或學生必須與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合作提案)

甄選主題
2012 年第六屆臺灣 OTOP 設計大賞以『玩,繽紛』為主題,隨著繽紛的文化創意與設計,共同舞動於地方特色產業之中,期待在生活中能多一些新鮮、趣味及歡樂,如陽光乍現,溫暖人心。設計著重於「繽紛耀眼的感官饗宴、新奇有趣的在地感動」,期待將臺灣在地特色及文化轉化成為增添生活樂趣之好禮。

競賽組別
生活工藝類:以地方特色產品為基本素材,延伸設計之創意生活用品或工藝品。
產品包裝設計類:地方特色產品之包裝設計,足以呈現其產品屬性及價值特色的包裝。
※補充說明:地方特色產品之範疇為臺灣各鄉、鎮、市,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之產品。

報名收件
2012 / 05 / 15 ~ 2012 / 06 / 30

評審委員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邀集地方特色產業、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評審標準
◎主題性 40%:
設計主題為「玩,繽紛」,整體理念需呈現繽紛耀眼的感官饗宴、新奇有趣的在地感動,期待將臺灣在地特色及文化轉化成為增添生活樂趣之好禮。
◎創新性 30%:
‧生活工藝類:材料創新、工法創新、表現形式創新。
‧產品包裝設計類: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實用性、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備註】結合科技應用 10%:地方特色產品與科技應用結合度、設計創意、實用性、感官體驗。
◎市場性 30%: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評審方式
初審:
評審委員依參賽作品之「主題性、創新性、市場性」,每組各選出 15 名參加決審之作品 (共 30 名)。
決審:
評審委員依簡報內容與產品樣品,依據評分標準「主題性、創新性、市場性」,每組各選出 5 名設計大賞獎 (共 10 名)、5 名創新佳作獎 (共 10 名)。

活動說明
‧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召開設計審查會議,初審會議將評選出 30 名入圍作品 (每組 15 名);於決審會議當天參賽者需攜帶作品初步模型或打樣作品,至現場進行 5 分鐘簡報說明。
‧設計大賞得獎者於決審通過後需與主辦單位簽署產品製作合約,以開模實際量產 100 套以上產品;每件 / 組產品須包含完整包裝及中英文產品標示。
‧設計大賞獎勵之等值商品,於量產及繳交結案報告後提供。
‧得獎團隊必須配合後續媒體發表會及參與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展售會,並於 101 年 10 月 5 日前無償提供得獎完成品 5 組予主辦單位參與展示及發表。
※備註:以上初審、決審、頒獎典禮日期等,主辦單位得因業務需要予以調整並另行公告,相關訊息請見 OTOP 地方特色網

類別獎項
◎生活工藝類:
‧設計大賞獎 5 名:新台幣 8 萬元之等值商品,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創新佳作獎 5 名:獎狀 1 紙。
◎產品包裝設計類:
‧設計大賞獎 5 名:新台幣 8 萬元之等值商品,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創新佳作獎 5 名:獎狀 1 紙。
※備註:評審委員依評選過程得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其他配套獎勵
◎設計大賞獎
‧參與 OTOP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透過多元媒體及網路活動進行宣傳報導
‧協助參與至少 1 場次展售會,提升產品曝光率並促進產品銷售。
‧得獎產品將被展示於 OTOP 相關展售會、通路、設計展等。
‧媒合 OTOP 授權通路上架
‧刊載於 OTOP 設計大賞專刊
◎創新佳作獎
‧參與 OTOP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網路宣傳報導
◎得獎產品有量產者,將再提供:
‧協助參與至少 1 場次展售會,提升產品曝光率並促進產品銷售。
‧媒合 OTOP 授權通路上架
※效益:提升設計師、產品、店家等知名度,促進銷售或合作商機。

注意事項
‧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品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本活動聯絡窗口。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設計大賞獎勵之等值商品得推舉其一單位為代表領取 (等值商品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參選繳交之檔案或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報名作業均以線上報名,不收書面文件,若有網路操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所有得獎作品、產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參選設計案如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小組得決議減少得獎案數。
‧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生活產業部 何雅芳小姐
臺北市105松山區敦化北段 8 號 7 樓
電話:(02)2751-3468 #8920
電子信箱:c0920@csd.org.tw
OTOP 地方特色網:www.otop.tw

活動網站:http://www.otop.tw/2012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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