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 星期六

2012 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一、目的
為促進花東地區隔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提昇全民美學之素養,培植新生代的設計創業家,透過文化創意之形成及運用,經由包裝美學的設計競賽方式,呈現其精緻質感與提高附加價值,俾使其包裝更加精美而富有創意性,以彰顯其研發產品的品質與內涵。讓富有台灣文化特色的創意產品提升為時尚品牌,並透過生活美學主題展的方式呈現其成果,以提供民眾欣賞,冀望帶動地方文創產業的蓬勃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繁榮。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縣政府
協辦單位:臺東縣農會、花蓮縣農會、國立台東大學美產系、臺東縣卑南鄉生活美學協會、鹿鳴溫泉酒店

三、競賽主題
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以花東在地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目標,結合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創意及環保概念,設計一件可攜式伴手禮之單一性、組合性包裝禮盒,諸如:茶(如紅烏龍)、米(如有機米)、釋迦、洛神花、花蓮薯、羊羹、橙橘、梅子、咖啡、等等,採二階段收件審查(詳如收件規定)。

四、競賽時程
◎第一階段
報名及作品收件:7 月 16 日 ~ 7 月 23 日,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選:8 月 2 日,參賽作品評選,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評審
公佈入選名單:8 月 6 日,公布第一階段入選名單 70 名,評審委員得依參選作品之品質做出不足額入選之決定,並將入選名單刊登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縣政府農業處網頁最新訊息
◎第二階段
作品模型收件:9 月 17 日 ~ 9 月 21 日 (08:00 ~ 12:00,13:30 ~ 17:00),繳交實體模型及作品電子檔,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入選作品模型實地票選:10 月 8 日~ 10 月 14 日,民眾至本館實地票選,票選結果將作為決賽評選參考。
作品評選:10 月 16 日,入選作品評選 50 位,評審委員評選名次
公佈評選結果:10 月 18 日,公佈獲獎名單,刊登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縣政府農業處網頁最新訊息
頒獎典禮暨作品展示:11 月 24 日,邀請頒獎嘉賓、評審、得獎者出席,由金、銀、銅質獎現場解說創作理念,頒獎時間暫定。

五、報名及參賽規則
(一)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網頁 www.ttcsec.gov.tw、臺東縣政府網頁 www.taitung.gov.tw 最新訊息下載。
(二)參賽者資格無限制,以個人原創為原則,其作品需未經參賽或公開發表。
(三)參賽作品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及不得預設品牌、商號;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獎金、獎狀及獎盃,並公告之。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並不得異議。
(四)報名每人限一件,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參賽者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資料。
(五)完成報名程序後,須依規定格式與期限內繳交作品,並依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六)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應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九)金、銀、銅質獎必須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得獎者由主辦單位提供住宿費。
(十)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所有入選者之創作作品與海報,主辦單位有權印製專輯或刊物。
(十二)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六、收件規定:分第一階段初賽與第二階段決賽
(一)第一階段初賽:
以主題海報(版面)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及展示板。
1.檢付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每人一份)
2.主題海報:不論作品形式,均應製作圖片說明,規範如下:作品設計稿或模型樣品照片應繪製或黏貼在 A3 尺寸圖紙上,附上設計文字說明設計動機、理念及特點(以電腦打字,字數限 500 字以內),以 2 ~ 3 張直式呈現,並以 A3 同尺寸之珍珠板或厚紙板裱褙,應包括外觀尺寸圖或彩色透視圖,並需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3.第一階段不繳交實體作品模型。
4.收件時間:101 年 7 月 16 日至 23 日,以郵戳為憑。
5.收件方式:限郵寄,郵寄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臺東市大同路 254 號);請註明參 2012「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6.洽詢電話:(089) 322248-305,傳真:(089) 331097
7.連絡人:洪玉華小姐,e-mail:hyw@ttcsec.gov.tw
(二)第二階段決賽:
以實體模型方式呈現,並提供作品電子檔。
1.實體模型
以「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創作目標,展現其產品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材質不限,模型大小尺寸需在長 40CM × 高 40CM × 寬 40CM 之內(不包含提把),可承戴之重量 5 公斤以內,成本估算請以一件作品開發 3000 組,每組以不超過 120 元為限。
2.作品電子檔
※word 檔-包含設計者簡歷(限 100 字內)、作品名稱、創作理念(限 350 字內)、實體作品材質及尺寸。
※影像圖 3 張 jpg 檔(10cm × 10cm;400dpi 以上)
‧圖 1:作品完整圖(包含套件)
‧圖 2:展開圖
‧圖 3:作品特寫
3.收件時間:101 年 9 月 17 日至 21 日 (週一 ~ 週五 08:00 ~ 12:00 及 13:30 ~ 17:00)
4.收件方式: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臺東市大同路 254 號);請註明參加 2012「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七、評審作業
(一)評審程序:
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進行評選,選出前 70 名入選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及作品電子檔。
(二)評審準則
1.第一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環保性等)6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40%。
2.第二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等)4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30%。
(3)量產可行性(含環保、材質、生產成本、生產數量、售價、技術性分析等)30%。
(三)評審委員:
評審委員會之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之,並主辦單位負責召集評審委員與主持評審會議。

八、票選
第一階段入選作品模型展示於台東生活美學館,並請參觀民眾實地票選,票選結果將作為決賽評選參考。

九、獎勵
金質獎 ( 1 名):6 萬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2 萬元
銀質獎 ( 2 名):3 萬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1 萬元
銅質獎 ( 3 名):1 萬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8 仟元
創意獎 ( 10 名):5 仟元、獎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6 仟元
入選獎 ( 34 名):2 仟元及獎狀,授權使用費 5 仟元
註:
1.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 10%之 所得稅。(金質獎、銀質獎;獎金兩萬(含)以上者)
2.主辦單位如需使用得獎作品以供商業用途,需支付表列之授權使用費;得獎者視同有償授權辦理單位使用,不得異議。
3.得獎者保有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辦理單位擁有印製作品專輯之權。
4.主辦單位將獲獎之作品印製專輯贈送每位得獎者乙本。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aitung.gov.tw/tw/Calendar/CalendarDetail.aspx?SN=6385

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英語服務新視界 Fun 攝英語力」創意短片徵選

 


活動目的
為行銷「英語服務標章」,及展現民間英語服務成果,使更多外籍人士及消費者認識英語服務標章,並鼓勵民間業者參與營造英語服務環境行列,提升台灣國際服務力,行政院研考會繼續辦理「英語服務新視界 Fun 攝英語力創意短片徵選活動」,較去年不同的地方,今年提高獎項及額度,並舉辦網友票選活動,希望能吸引更多民眾與外籍人士參與,以擴散英語服務標章知名度,形塑我國友善國際化服務環境形象。

徵選主題 (二擇一)
以行銷「英語服務標章」為主軸,可依消費者與業者不同的角色與立場,選擇以下主題:
1. 英語服務新體驗:
以消費者及外籍人士立場,至獲英語服務標章認證之商家,拍攝對台灣英語服務環境的體驗經驗與感想。(英語服務標章認證之商家查詢,請至英語服務標章網站 http://www.i-taiwan.nat.gov.tw/eservice/ 點選「Google 地圖查詢 / Google Search」查詢)
2. 國際服務再升級:
以民間業者立場,拍攝業者營造英語服務環境的心路歷程,分享其英語服務標章環境建置成果、經驗及感人小故事等,吸引更多業者加入國際化服務行列。

參加對象
商家業者、一般民眾、外籍人士。

徵選期間
1. 短片徵件期間:
101 年 7 月 1 日 00 時 00 分起至 8 月 31 日 23 時 59 分止。
2. 網友票選活動:
自 101 年 9 月 3 日 00 時 00 分起至 9 月 21 日 23 時 59 分止。
3. 評選及頒獎:
預定於 10 月 5 日公布前 5 名入圍名單,10 月 12 日公布名次並舉辦頒獎活動。

徵件辦法
依本活動徵件主題,由民眾拍攝 2-5 分鐘短片,形式、語言不拘,可用動畫、紀錄片、戲劇、表演、舞蹈等各種方式呈現。請於 8 月 31 日前於英語服務標章網站填寫報名表,並上傳短片檔案及郵寄短片光碟。
短片光碟郵寄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英語服務標章計畫”收

短片格式
上傳網路格式為 512 - 1024 K 串流 WMV 檔,150MB 以內,郵寄光碟 1:1 未壓縮的 avi 檔 ,支援 1080HD。

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小組及網友票選等方式選出前三名及佳作 2 名。評選標準如下:
1. 創意表現 <30%> 具創意、創新的方式來呈現活動主題
2. 短片內容 <30%> 創作之短片須符合英語服務標章的主題精神
3. 短片視覺 <30%> 視覺效果與畫質
4. 網友票選 <10%> 開放網友票選
※網友票選之得票數以各影片被網友按“讚”的次數作為統計票數基準。計算方式以得票數最高分者可得滿分 10 分,其他則依各得票數以最高得票數為基準按比例計算,如:獲最高票數者之得票數為 1,000 票,則可得 10 分,得票數為 800 票者,可得 8 分 ( 800 / 1,000 ),以此類推。

獎項
第一名 - 可獲得價值 50,000 元禮券、獎狀一只
第二名 - 可獲得價值 30,000 元禮券、獎狀一只
第三名 - 可獲得價值 10,000 元禮券、獎狀一只
佳 作 ( 2 名) – 各可獲得價值 5,000 元禮券、獎狀一只
獲獎短片將於「2012 - 2013 英語服務標章授證典禮」及英語服務標章網站公開播放。

相關規定及事項
1. 每位民眾只能上傳一則參賽影片。
2. 參賽作品如涉及智慧財產權爭議,由著作人自行負責;獲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得要求退回獎品及獎狀。
3. 短片需合法且不包含腥羶色之內容,違者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有權取消參賽者資格。
4. 參賽短片主題、內容及格式如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5. 參賽短片需經主辦單位確認其符合參加資格,並於短片徵選截止日後 3 天公佈於活動網站。
6. 獲獎作品無償提供主辦單位英語服務標章行銷使用,獲獎人應配合出席頒獎活動。
7.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8. 依中華民國規定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 20,001 元 (含) 以上者,須自行給付稅額 10% 始得領獎;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自行給付 20% 始得領獎。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扣繳憑單。
9. 若發生異議,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取消參加者資格或活動之權利。

聯絡方式
陳小姐
Tel:(02)2698-2989 #2596
Mail:2596@cpc.tw
短片光碟郵寄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活動網站:http://eservice.seti.com.tw/Videos2012/News_Cht.aspx

第四屆學學獎

 




競賽主題
綠色覺醒
極端氣候、全球肆虐、綠色覺醒、拯救地球。

徵件對象
本競賽邀請建築師、設計師、企業家、媒體人、社會志工、學校師生以及環保達人等各界人士的參與,使大眾能因獎項成果的發表,觸發綠色生活的覺醒,永續綠色環境的維護,歡迎傳播媒體、社會團體、企業公司、學校師生以及個人踴躍報名。

徵選組別
◎綠色媒體報導組
為鼓勵媒體製作綠色環保新聞或出版發行綠色主題書籍,特別設立媒體報導組,歡迎從事傳媒工作者報名參加。
◎綠色設計產業組
為鼓勵各行各業從事綠色設計,特別設立設計產業組,歡迎從事綠色環保之設計公司及事務所報名參加。
◎綠色公益行動組
為鼓勵公益團體推動綠色環保工作,特別設立公益行動組,歡迎基金會及公益團體報名參加。
◎綠色學程實驗組
為鼓勵學校推動綠色環保學程,特別設立學程實驗組,歡迎學校師生組隊報名參加。
◎綠色環保達人組
為鼓勵個人實踐綠色環保生活,特別設立環保達人組,歡迎以具體行動推動綠色環保的個人、部落客版主報名參加。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 8 月 15 日截止,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費
每件新台幣 1000 元 (同一單位不限報名件數;不限同一組別)

評選時程
初選時程:08 / 20 - 09 / 10 (入圍名單公告日 09 / 20 )
決選時程:10 / 15 - 10 / 25 (得獎名單公告日 11 / 01 )
頒獎發表:12 / 08 發表及頒獎典禮 (學學文創志業六周年慶)

評選標準
‧理念  25%
‧創意  25%
‧影響力 25%
‧實踐力 25%

獎牌設計
由台灣藝術宗師林壽宇設計「學學獎」獎牌。

獎項獎金
各組均取「影響力獎」及「創意獎」共 2 名,「特別獎」5 名。
影響力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學學獎」獎牌及獎狀
創意獎 1 名:獎金 5 萬元、「學學獎」獎牌及獎狀
特別獎 5 名:獎金 1 萬元、「學學獎」獎狀
*報名截止時間 08 / 15 台北時間 23:59(GMT+08:00)
*得獎者需自行負擔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台簽證等相關費用。
*本競賽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須負擔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不論中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稅金。

作品發表
各組之影響力獎、創意獎得主,均將受邀學學六周年慶活動「Pecha Kucha Night 台北設計師交流之夜」發表。

活動網站:http://www.xuexue.tw/awards/2012/tw/index-tw.asp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STRELKA 尋找 2012 年度設計師大賽

 


I. 大賽簡介
透過全球性的競賽,尋找明年度新銳設計師,帶領 Strelka 一起,Launch to infinity.

II. 大賽目的
* 發掘新生代設計新銳,尋找具有創新意識,同時符合市場需求與生產價值的設計產品。
* 透過實際參與產品企劃與生產流程,幫助具有潛力的設計師了解設計落實的各個環節,並經由產品推廣行銷站上國際舞台。

III. 大賽官方語言
中文 / 英文

IV. 大賽主題
契機 The JunKture
2012 了,地球還在,生活還在。
如果是幸運地逃過一劫,那不也正是改變的最好機會?
契機:轉化的關鍵,重要的環節。
替生活打開一扇更美好、更輕鬆、更友善的門。
用能夠實現的設計,帶來新生活的契機。

V. 參賽資格
1. 報名資格
* 不限年齡、職業、國籍、居住地,凡對於工業設計、產品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 只接受個人名義報名,不接受組隊參加。
* Sterlka 員工、競賽相關人員及評審或前述人員的家屬不得參與競賽
2. 作品要求
* 請依大賽主題「契機」設計一件符合現代生活風格,提升生活現況,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產品,以及與設計相應的產品包裝。
* 作品材料不限,但必須符合生產可能性。可以以複合媒材的方式呈現。
* 作品須具原創性。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VI. 參賽類型
(一)個人用品:
個人使用之產品,包括:行動資訊、電話、美容用品、文具、玩具、流行商品、健康運動休閒產品。
(二)家庭用品:
家庭使用之產品,包括:廚房用品清潔器具、家具、家電、照明及戶外設備等。
註:上述創作類型並非報名類型,將由評審團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依據本作業程序所定方式,評審選出各獎項得主。

VII. 大賽日程
‧線上報名開始:2012 年 6 月 1 日 (五)
‧線上報名截止與刊登:2012 年 8 月 13 日 (一)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通過審核後立刻刊登在投票網站
‧網路投票初選截止:2012 年 8 月 20 日 (一)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
‧網路投票初選結果與決選名單公布:2012 年 8 月 24 日 (五)
‧決選作品郵寄截止:2012 年 9 月 24 日 (一)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決選名單公布日期屆時將會在網路上公布
‧決選評選:2012 年 9 月 28 日 (五)
‧頒獎典禮:2012 年 10 月 1 日 (一)

VIII. 報名辦法
1. 註冊與線上報名
* 欲報名參賽者,請至 STRELKA 大賽官方網站註冊並填寫線上報名表
* 報名表填寫完畢後,系統將發送參賽者序號至參賽者註冊的電子郵件信箱。
2. 上傳設計作品與設計簡報
* 請至官網上傳作品與簡報檔案。
3. 通過初步審核符合資格者,由主辦單位上傳作品資料至投票網站。
(詳細規格請見 VIII 作品規格與繳交程序)

IX. 作品規格與繳交程序
請閱讀下列說明後,依規定格式上傳相關資料。
1. 初選作品規格與上傳
* 請至 STRELKA 官網上傳作品圖。A3 尺寸 (420mm * 297mm or 16.5in * 11.7in) 橫式設計圖說,需含設計表現圖、作品尺寸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說明文字及數大小建議中文不要小於 10,英文不要小於 10,以 2 張為限。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於右上角。
* 每件作品中,請務必包含 3 張不同視角的作品圖,圖檔內容請清楚呈現產品外貌、功能與使用說明等資訊。
* 圖片格式為 RGB 模式的 JPEG 檔,解析度為 72dpi (1188px * 842px),每個圖檔大小不得超過 5mb。
2. 決選作品規格與繳交
決選作品須繳交「產品企劃書」與「設計成品 3D 外觀模擬圖」。請依照下列說明繳交相關資料。
* 產品企劃書:A4 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 5 頁為限,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3D 外觀模擬圖:清楚呈現作品外貌、並具生產量化可行性之 3D 圖檔,包含三視尺寸工程圖。
* 作品資料光碟:
‧產品企劃書 doc. 或 pdf. 檔
‧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請說明作品設計概念及介紹 (檔案格式為 doc. 檔)。
‧簡報說明:資料格式為簡報檔或影片檔。(簡報檔以 3 頁為限,影片檔以 5 分鐘為限,檔案格式須為 ppt. 檔、mov. 檔、mpg 檔、avi 檔,其中任一)。
‧產品設計圖:2D CAD 檔或 3D CAD 檔,例如 AutoCAD, SolidWorks...等等程式。
‧3D 外觀模擬圖:A3 尺寸 (420mm * 297mm 或 16.5in * 11.7in) 3 個不同角度橫式設計圖說,需含設計表現圖、作品尺寸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說明文字及數大小建議中文不要小於 10,英文不要小於 10。圖片格式為 RGB 模式的 JPEG 檔,解析度為 144dpi (2376px * 1684px),每個圖檔大小不得超過 5mb,以 2 張為限
‧設計者照片 (1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 設計成品允許微幅調整,如尺寸等。但不接受與初選設計無關的成品。

X. 評審程序
本競賽分為初選及決選 3 階段。
1.審核 - 依作品與主題符合性與正當性進行篩選,名額不限。
2.初選 - 網路票選。每人可對每件作品進行「買 / 不買」之評價。將選出 10 名獲得最多「買」的作品進行決選。
3.決選
(1)需檢附產品企劃書及簡報之審查方式,本簡報資料將成為評審給分及意見討論之參考。
(2)線上 webcam 簡報形式:以產品企劃書中之簡報為主。
◎決選評審標準
1.創意與設計概念 30%:設計創意、原創性。是否切合主題;是否符合消費者需求。
2.設計表現 2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媒材選擇、簡報呈現。
3.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50%:邏輯性、獨特性、效益,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1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XI. 獎品
1.獎金 $10,000 美元 (不含稅金)
2.抽取優勝作品 3 年總銷售量的 % 淨利,第一年 5% 總銷售量淨利,第二年 3.5% 總銷售量淨利,第三年 2% 總銷售量淨利
3.邀請年度設計師來台領獎

XII. 籌辦單位
* 主辦單位:STRELKA, b.Logic Branding Consultancy
* 協辦單位:工研院,元智大學,夏田設計

XIII. 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且未經公開或未曾參加其他競賽;一旦經主辦單位查為非原創或抄襲他人創作之產品,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權利與得獎資格
* 凡投稿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相關規定。
* 本活動主辦單位具有修正各項相關規定之權力。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主辦單位有權移除任何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肖相權、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等圖像而不事先通知。
* 關於個人資料均為私密,主辦單位絕對善盡保密之責,不善自外洩,請安心填寫。
* 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賽為限,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 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甄選,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凡違反著作權者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 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次活動,如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trelka.tw/news/strelkaxun-zhao-2012nian-du-she-ji-shi-da-sai

2012 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活動緣起
「統一麵」陪伴台灣民眾 40 年,這「熟悉的美味」帶給許多消費者與異鄉遊子,在颱風夜、加班夜、鄉愁時,必以一碗熱騰騰的統一肉燥麵懷念「家」的味道。統一麵經典不變的熟悉感,近年更積極融入年輕創意元素,除推動品牌年輕化外,也期在青年學子勇敢追夢之際,給予家人般的鼓勵及支持,並期為台灣產業培育未來的人才新秀,創造未來無限的台灣經典。
因此,統一麵於 2012 年首度舉辦「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期激發年輕學子的創意與潛能,並提供年輕學子嶄露頭角的舞台,鼓勵台灣年輕人以經典台灣味奠基,進而勇於創新傳承、發揚國際。

競賽主題
翻玩經典
經典,就是歷久彌新,值得細細玩味!統一麵 40 多年來,不只經典而簡單的口味與香氣讓喜愛的消費者無法忘懷,統一肉燥麵的桃紅色條紋包裝、和台南擔仔麵圖騰,更是消費者認同品牌的重要視覺元素。從 1971 年到現在,「統一麵」系列商品每年銷售量已高達 1.7 億包,但經典的統一肉燥麵包裝,堅持不變、保留經典。近年更活化經典包裝元素,發展統一麵公仔、Pizza cut five 合作 T 恤等設計商品。因此,「2012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即以統一麵品牌精神出發,號召青年學子一起「翻玩經典」,透過翻玩統一麵包裝的經典元素,創造新的品牌想像空間。參賽者可創新運用各種材質、功能、風格,將統一麵的品牌精神融入新的創意概念,造就創新經典台灣味!

商品設計組徵件主題
以「統一麵經典精神」發想,作品需利用統一麵的經典包裝視覺元素「麵攤 (人)、橫條紋、色彩:桃紅色 (統一肉燥麵) / 藍色 (統一肉燥米粉)」進行設計與創作 (詳情請參考官網資訊),參賽者可透過運用不同領域的概念、技術,創造出創新的「統一麵專屬贈品」。

主辦單位
統一麵

參賽資格
一、全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與應屆畢業生,不限年齡、國籍均可參賽。(領獎時須出示符合資格之證明,否則以失格論)
二、每組 1 ~ 3 人組成一隊,可跨校、跨系參加。
三、每組最多限投兩件作品。

活動說明
一、活動採初賽、決賽兩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 - 初賽:
活動官網線上投稿 (創意贈品設計圖稿;不限贈品功能),以及將相關表單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徵件小組。
2.第二階段 - 決賽:
a.創意設計:將初賽投稿作品製作成創意贈品實體樣品一組。
b.設計企劃:針對創意贈品提出完整之設計企劃書。
二、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並無任何抄襲、授權之情況。並請保留創意發想過程及圖面備查。
三、作品名稱及設計創意可盡情發揮,並兼顧創意與實用性,以可實際量產為考量。

活動時程
1.初賽 (線上報名與企劃書徵件):6 / 1 ~ 7 / 31
2.初賽入圍名單公布:8 / 13 於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官網
3.入圍樣品製作與繳交:8 / 15 ~ 9 / 14
4.得獎結果公布:9 / 22

比賽辦法說明
本競賽採初賽和決賽兩階段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集相關主管及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共同評選之,評選辦法如下:
◎第一階段 - 初賽
一、線上投稿:2012 / 6 / 1 (五) - 2012 / 7 / 31 (二)
1.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網路報名及投稿,請於投稿期間於「2012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活動網站 (www.uni-noodle-classical-design.com),點選進入「線上報名」,依網頁說明填寫報名表,並上傳圖檔。
2.投稿作品:
a.不限圖檔製作方式。(攝影、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
b.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贈品設計圖稿
‧正視彩圖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設計概念說明
‧設計細節、功能、材質運用說明
3.投稿格式:
a.作品規格:A3 橫式 300dpi
b.存檔後檔案尺寸為:5,000k 以下的 .jpg 檔案
c.影像模式:RGB 模式 (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4.表單下載與填寫郵寄:
本活動初賽亦需至官網下載相關表單進行填寫,包含:
a.「報名表(內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b.「比賽同意書暨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
並以掛號方式於 7 / 31 (二) 前寄至「2012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徵件小組」方算完成報名 (含當日,以郵戳為憑)。請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2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徵件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5.注意事項:
a.參賽者請於上傳時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資料,以便通知入圍。
b.以團隊名義報名之參賽者,必須於正式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 (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二、初賽評審:2012 / 8 / 7 (二) - 2012 / 8 / 10 (五)
1.評選標準:
a.整體創意   20%
b.設計表現   20%
c.品牌連結度  30%
d.商品化可行性 30%
2.入圍公佈時間:2012 / 8 / 13 (一)
a.初賽以作品圖稿審查方式進行,遴選出 20 組入圍者。
b.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c.入圍名單將於 2012 年 8 月 13 日公佈於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活動官網,並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選及備取之單位個人製作時間與注意需知。
◎第二階段 - 決賽
一、決賽資格:評審初選 20 組入圍。
二、決賽方式 & 繳件項目說明:
1.創意設計:
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創意贈品實體樣品一組」與作品說明表。
(1) 創意贈品樣品模型:
a.入圍決選隊伍須製作創意贈品實體樣品一組。
b.為避免作品於運輸途中受損,請謹慎考量作品的保護與包裝方式。
(2) 作品說明表:
a.「作品說明表」將連同「入圍通知書」一併提供參賽隊伍,參賽隊伍應確實填寫,並裱貼於 A4 黑色裱板,連同創意贈品樣品模型寄出。
b. 作品說明表需包含以下內容
‧正視彩圖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設計細節、功能技術、材質運用說明
‧設計概念說明
2.設計企劃:
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設計企劃書」電子檔&書面資料。
(1)設計企劃書:
內容需含以下幾點:
‧設計說明(概念說明、功能、結構、材質說明,色彩計畫等)
‧市場可行性分析(可從消費者分析、量產技術等方向切入)
(2)書面資料:
20 頁 A4 以內,單張單頁雙面列印,裝訂邊在左,一式 6 份。
※備註:企劃之參考資料及引用文獻均應註明出處。
三、繳件時間與規則:
繳件時間自決賽名單公布日:2012 / 8 / 13 (一) 至 2012 / 9 / 14(五)17:00 止。
入圍決選之參賽小組須於截止時間前,繳交下列三項目:
(1) 創意贈品樣品模型
(2) 作品說明表
(3) 設計企劃書書面資料
郵寄或親送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2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徵件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四、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2012 / 9 / 22(六)
1.評分標準:
a.整體創意   20%
b.設計表現   20%
c.品牌連結度  30%
d.商品化可行性 30%
2.頒獎典禮:
決賽評審結束後,將於現場舉行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會另行公布,並電話通知入圍者)。
3.獎項: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獎狀一只。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獎狀一只。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獎狀一只。
佳作共五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一只。
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獎金 2 萬元,獎狀一只。
※參考裝置藝術組與商品設計組之入圍作品共同評比,由網友於活動網站票選得出

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三)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八)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九)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十)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統一麵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一)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二)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三)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十四)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十六)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至活動官方網站留言或電洽 02-8768-2603 統一經典設計大賽活動專線洽詢。

活動網站:www.uni-noodle-classical-design.com

2012年6月9日 星期六

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

 


一、活動目的
為推廣民眾於容器商品販賣點或連鎖速食店消費時,回收應回收廢容器,達成資源回收目標,且激發各界發揮對容器回收不同層面的創意與構思,特舉辦「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活動,將容器回收工作與成果等環保元素,融入容器寶寶設計創作,並藉由容器寶寶設計,激發民眾愛惜資源、保護地球的行動力,促進社區、企業團體等共同響應落實回收工作。

二、活動日期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郵寄方式 (以郵戳為憑)
入圍公告:101 年 9 月中旬,電話、Email 通知

三、參賽對象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居民,只要您的巧思與作品符合主題,並能對地球及生活環境發揮環保效益,對公仔設計創作有興趣、有想法、也有熱情,皆歡迎報名參加,參賽者不限於一人。

四、設計主題
根據四類容器回收項目「金屬容器」、「玻璃容器」、「塑膠容器」、「紙類容器」選擇 1 類以上進行設計,至多每類各可投稿 1 件。(選擇多項以上呈現者,於評分標準“整體表現”加分,最後結果則依評審評分為準)。

五、徵件規定
(一)請繳交以下相關文件:
1.至活動網站下載【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寫相關資料,提供 WORD 檔。
2.於【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親筆簽署之後,掃描或拍照後提供 JPG 檔。
3.請以主辦單位提供之作品設計表,貼上容器寶寶設計圖檔,並加上創作名稱和理念,提供 WORD 檔。
4.設計作品繳交電子檔,請以 JPG 檔或 TIF 檔,並壓縮檔案大小約為 2MB,未依規定格式之作品概不受理,原始較大檔案則於得獎後繳交。
※將上列內容燒錄成光碟郵寄至活動小組。
(二)參賽者若參加不同類別之容器設計競賽,需分別填寫其作品設計表,報名表則提供一份即可,同一名 (組) 參賽者至多每類可各投稿 1 件。(規定之四類容器回收項目為「金屬容器」、「玻璃容器」、「塑膠容器」、「紙類容器」)。
(三)即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為止(郵戳為憑),郵寄至活動小組:寰緯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 160 號 3 樓之一),信封並註明「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
(四)「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活動小組聯絡電話:(02)27319881 分機 209 許小姐,電子信箱:recycle@sapr.com.tw

六、獎勵方式
得獎者獲頒獎項名額與獎勵如下 (於 4 類容器回收項目各評選出一件優良作品後,由其 4 件獲選作品中決定首獎及優勝):
【首 獎】1 名 新臺幣 30,000 元、獎狀乙面
【優 勝】3 名 新臺幣 5,000 元、獎狀乙面
【佳 作】20 名 獎狀乙面

七、參賽注意事項
(一)各項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二)參賽者可不只 1 人,如為團體創作,須附全部創作者之同意書,並推派、授權代表 1 人,全權處理一切事宜。
(三)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經查證不符本活動各項參賽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應追回獎狀及獎金。
(四)所有得獎者必須親自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頒獎典禮,於現場領取獎金、獎座或獎狀;因故不克出席者,須於 7 日前指定代領人出席。
(五)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授權本署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權限,本署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修改,並同意不對本署及其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以供本署後續活動推廣使用。
(六)本次大賽所提出之「容器寶寶圖像創意設計徵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原創作品」,若有發現有抄襲、竄改、改作、侵害第三人著作權、或有其他不法或不合規定之情事理由,經主辦單位查證確認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獲獎之後發現此類情事,經查證之後亦同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其獎金,原名次由後一名次遞補。
(七)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 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 20% 稅款(不論獎品價值多少)。
(八)主辦單位保留於任何時期修改本活動各項內容之權利,活動內容與相關辦法如有變動,將公布在活動網站上。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recycle.epa.gov.tw/Recycle/front/show_focus.aspx?sno=888&type=0
http://recycle.epa.gov.tw/

2012年6月8日 星期五

新北市城市座標圖文徵件比賽

 




活動宗旨:
最愛新北市的哪?是巷口麵攤認真煮麵的阿伯,是放學的那條小路、還是在新北大橋上散步的背影、還是幫我剪頭的阿姨...新北市轄內 29 個區,每一區都有感動的座標等你來標記,曾經,那樣美好,只因我們對這城市有感情。隨手拍下,標記出新北市最美的城市象限,看見新北市 看見台灣

主辦單位:
新北市新聞局

照片主題:
本次比賽分為「相機組」與「手機組」兩組,建議拍攝主題如下:
新北市的心座標,舉凡新北市 29 區內之人文、建築文物、風土民情、民俗節慶、產業文化、慶典儀式、景觀生態、自然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和特殊自然生態等皆可拍攝,唯需強調人與景的互動,表現令人期待的故事性,並傳達出城市座標的感動氛圍

拍攝時間:
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攝影作品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若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作品規格:
◎相機組:
‧彩色或黑白照片不拘,傳統與數位相機皆可參加
‧交件作品畫素需達約 800 萬畫素以上
‧數位檔案請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
‧報名時請繳交原始檔光碟 (光碟中需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檔及轉存 TIFF 檔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 EXIF 檔資訊,底片拍攝者請自行底片掃描,儲存於光碟片並如上述附上參賽作品之 JPG 與 TIFF 檔案;請將所有參賽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之中)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每件作品應沖印 5 x 7 英吋乙張,不得留白邊。作品背面貼妥報名表及撰寫拍攝作品故事文字 100 字以內,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
‧限自民國 100 年以後之攝影作品
‧不限參賽作品數,唯優選獎以上 (含優選獎) 獎項,每人限得 1 件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手機組:
‧任何畫素手機拍攝之新北市的作品皆可參加,請以清晰為原則
‧作品繳交,一律上傳至「新北市 尋找躍動心座標 facebook 活動專頁」塗鴉牆(或是活動官網)並且寫下照片主題故事即可
‧不限參加作品數

收件日期:
101 年 6 月 15 日至 101 年 8 月 15 日止。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參賽方式: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洽活動網站下載報簡章及名表,或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收件地址函索
洽詢電話:(02) 23731-1233,(上班時間 10:00 ~ 12:00、13:30 ~ 18:00)
收件方式:101 年 6 月 15 日至 101 年 8 月 15 日止,以掛號報名 。
繳件內容:連同參賽作品、報名表、原始檔光碟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於信封右側請註明參加「新北市 尋找躍動心座標」新北市城市座標圖文徵件比賽字樣 。
郵寄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信封右側請註明參加「新北市 尋找躍動心座標」新北市城市座標圖文徵件比賽字樣。來函請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參賽規則:
◎相機組:
‧拍攝作品須以新作為主,限自 100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攝影作品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 。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
‧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報名表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郵遞者,請用白色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
‧參賽作品不得進行合成 。
‧參賽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單位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
‧為鼓勵愛好攝影者踴躍參加,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唯優選獎以上(含優選獎)獎項,每人限得 1 件 。
‧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
‧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優選獎以上 (含優選) 獎項,每人限得 1 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得獎獎金超過二萬元者應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10%。)
‧未獲獎作品 (照片或光碟) 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
‧作品評選:由本處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平的方式評選,評選以意念及主題表達 (20%)、創意 (20%)、技巧 (20%)、構圖 (20%)、光影 (20%) 為評選之條件。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經評選後公告本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手機組:
‧拍攝作品須以新作為主,限自 100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攝影作品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將取消抽獎資格
‧參賽作品限「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作品著作權有爭議,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將取消抽獎資格

頒獎:
得獎作品預計於 101 年 9 月公布於活動官網及新北市政府新聞局官網,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頒獎時間及地點:
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官網及新北市新聞局網站

獎項:
◎相機組:
心座標金獎:新台幣五萬元 X 1 名
心座標銀獎:新台幣三萬元 X 2 名
心座標銅獎:新台幣兩萬元 X 3 名
心座標優選:新台幣一萬元 X 6 名
心座標 29 區座標獎:新台幣兩仟元 X 29 名 (每區一名)
心座標 29 區精彩獎:新台幣壹仟元 X 58 名 (每區兩名)
◎手機組:
只要收集到 20 個「讚」的作品,即可參加新北市感動瞬間大抽獎!
獎項有:雙週抽價值 1500 元 Targus 包包、7-11 200 元禮券...等感動好禮!
公告得獎日為 7 / 10、7 / 24、8 / 7 (不得重覆得獎)

活動網站:http://www.roundballcity.info/phototpc/

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2012 日月潭攝影比賽

 


一、辦理緣由:
為應日月潭國家風景區觀光旅遊行銷所需,特辦理本次攝影比賽活動,公開邀請各界愛好攝影人士,透過不同攝影鏡頭的詮釋,展現風景區自然、人文、活動、建設成果等多樣風貌,以吸引國內外遊客到訪。

二、活動名稱:
2012 年日月潭國家風景區攝影比賽

三、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四、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五、參加資格:
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若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簽署美術著作財產轉讓同意書時須成年。

六、攝影內容:
(一)攝影主題分組:
A 環潭區寫真組
‧攝影範圍:環繞日月潭各景點 (含氣象站、茶改場、九族文化村、日月潭纜車、頭社盆地等區域)。
‧攝影主題:題材不拘(自然、人文、生態、產業皆可) ,除日月潭全景圖接受多張接合照片外,單獨景點須為單張照片。
B 潭區外寫真組:
‧攝影範圍:環潭區以外本處轄區 (集集、水里、車埕、水里溪、五城、成功、桃米、珠格、溪南、南村、大雁、鹿篙、金龍山、潭南、地利、雙龍、頂崁等區域)。
‧攝影主題:題材不拘 (自然、人文、生態、產業皆可)。
C 建設與活動寫真組:
‧攝影範圍:本處轄區範圍內。
‧攝影主題:本處轄區建設成果或活動照片 (跨年活動、嘉年華活動、萬人泳度活動、賞螢活動、單車活動、婚紗、宗教、原住民節慶活動等。
(二)作品規格:
1.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不得裁切、翻拍、去線、格放、留邊、護貝、裝裱,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
2.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沖洗成 6 × 8 吋 (長邊 8 吋短邊不限,多張接合照片長邊可以沖洗成 16 吋) 光面彩色照片,以 RAW 檔拍攝者須轉為 TIF 檔沖印輸出作品,並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 RAW 及 TIF 檔 (以正片、負片拍攝者須繳交掃瞄後之 TIF 或 JPG 檔)。
3.參賽作品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以 1000 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 3456 dpi × 2304 dpi 以上規格之 RAW.、TIF.、及 JPG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http://zh.wikipedia.org/wiki/EXIF)。

七、徵選規則:
(一)參選作品須為投稿截止日期前一年內所拍攝,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權利金。
(二)作品數位檔案儲存命名規定:類組-作品名稱-攝影者 (例如:A 環潭區寫真組-拉魯島-王大明;B 潭區外寫真組-金龍山-王大明;C 建設與活動寫真組-向山-王大明)。
(三)參選文件:比賽照片、照片儲存光碟、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暨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正中,若因填寫不完整致認定困難,以不合格件處理)。
(四)每人參選作品數量不限;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五)參選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選作品因郵遞或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六)入選作品以電子信箱通知,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入選日起讓與主辦單位所有,入選作品未繳交與參賽作品相符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有異議。
(七)參選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且「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並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權利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八)各分組獎項視投稿狀況得從缺處理,凡經投件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
(九)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須扣繳所得稅。
(十)未入選作品(照片或數位檔案)均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選者自行備份。
(十一)凡參選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二)評選:由主辦單位依照行銷需求進行評選作業,相關評選結果將公布於活動網站,並專函通知入選者。

八、各類組分設獎項:
(一)金牌獎:1 名,奬金新台幣 3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二)銀牌獎:1 名,奬金新台幣 2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三)銅牌獎:1 名,奬金新台幣 1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四)佳作 20 名,奬金新台幣 1500 元(含稅),獎狀乙紙。
(五)入選獎 50 名,獎金 800 元。

九、報名資訊: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逕上本活動網站(http://www.sunmoonlake.gov.tw)下載;聯絡人及洽詢電話:(049) 234-1237 吳先生。

十、收件日期:
自 101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止,期間以外恕不受理。

十一、專案收件地址:
555 南投縣魚鄉中山路 599 號【攝影比賽甄審工作小組】收。

十二、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unmoonlake.gov.tw/TW/03002559.aspx

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

第一屆外交部出國旅遊安全急難救助短片競賽

 


一、活動宗旨
在出國旅遊日漸風行的世代,不管是跟團還是自由行,甚至越來越多青年學子出國留學、度假打工,開心之餘能否平安旅遊更為國人所重視,為使國人出國旅遊更安心、旅途保平安,外交部多年來致力於強化各項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機制及宣導民眾注意旅外安全。此次希望藉由短片徵件活動,公開徵求具創意有趣、溫馨、感人的短片,以呈現「出國旅遊安全與急難救助」主題的多元風貌,喚起民眾注意並增進國人對本議題的認識和參與。

二、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外交部
執行單位:奧蘭朵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活動信箱:safejourney.service@gmail.com
活動專線:(02)2311-7839 黃小姐
傳真電話:(02)2371-8733

三、參賽資格說明
報名組別分為社會組及學生組
(1)社會組:凡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民眾(含外籍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2)學生組:高中職(含)以上學生凡具備臺灣學籍在學身分者均可參加。
(3)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惟團隊報名者須以團隊名稱參賽,並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團隊組員共同行使。

四、影片主題說明
(1)類型不限、內容不限,惟主題須扣合「出國旅遊安全與急難救助」。
(2)「出國旅遊安全與急難救助」議題參考資料請至徵件比賽大補帖查詢。

五、徵件及評選時程
(1)徵件:即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 (五) 晚上 23:59 止 (以伺服器記錄上傳時間為準)
(2)初選公佈時間:2012 年 9 月 26 日 (三) 下午 6:00 前
(3)網路投票:2012 年 9 月 27 日 (四) 上午 00:00 至 10 月 27 日 (六) 晚上 23:5 9 止(以伺服器記錄投票時間為準)
(4)頒獎時間:將另行公布於活動官網(現場公布得獎名單

六、訊息公告
本活動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至網站留意相關訊息。

七、報名規定
(一)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相同人名可重複報名參賽,惟同一作品內容不得重複報名參賽兩項組別,若發生同作品重複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重複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二)參賽作品必須由參賽者本人參與創作 (共同創作者可聯名參加),並為非公開作品 (YouTube 設定為非公開作品),參賽者應確認擁有其作品的版權和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三)參賽作品一律上傳至 YouTube。(設定非公開影片, 如未依規定設定,視同資格不符)
(四)本活動採網路報名制。
1、不限器材拍攝照片、影片並製作成 3 分鐘以內 (含片頭片尾) 短片上傳至 YouTube (設定為非公開影片),原始檔案畫素須為 1920 * 1080。
2、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格、張貼影片連結 (請使用 YouTube 的分享網址方式張貼,範例:http://youtu.be/nrKoxHCpKmM) 及作品說明。
3、若同一參賽者有多件作品報名,請分開填寫報名網頁。
4、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上傳之資料,請務必確認參賽資料正確。請勿擅自更動報名影片檔連結位置,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
(五)決選須繳交資料如下:
1、初選公布:主辦單位將以網站、電子郵件、電話、簡訊四種方式通知入圍訊息。
2、進入決選 (即入圍) 須繳交檔案規格:原始母帶或檔案,且檔案格式須為超過 1920 * 1080 的 AVI 檔案,或採用以 Quicktime (MOV) 格式。(提交作品不予退還,未符合作品競賽規格者,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取消入圍資格,不另行通知與退件)。
3、學生組參賽者須繳交學生證影本,團體報名者全體組員均須繳交。
4、初選入圍者須提供影片中使用之音樂版權同意書及相關著作權授權書。
5、若為團體參賽,入圍時請先告知主辦單位獎金、獎品分配方式,並簽署相關文件。
6、以上資料請於 101 年 10 月 03 日 (三) 前寄至「100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88 號 3 樓 外交部出國旅遊安全與急難救助短片競賽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未於時限內寄出者視同棄權)。

八、作品相關規定
(一)影片長度為 3 分鐘以內(含),超過 3 分鐘者,將不列入評比。
(二)短片類型不限、內容不限,惟主題應參考活動網站“徵件比賽大補帖”單元內容,自行創作腳本及拍攝手法。
(三)拍攝方式及器材不拘,以影片、flash、電腦動畫等方式呈現均可,惟影片須為動態呈現。
(四)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須為 2012 年 05 月 04 日 (五) 以後(含)完成之作品。
(六)參賽作品如發生侵害他人著作權、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等相關情事,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且所有相關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本活動網頁提供檢舉機制,提供網友檢舉不法影片)。
(七)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賽者提供之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備份,且須保留拍攝母帶或原始檔。
(八)凡入圍者須於得獎後提供影片中使用之音樂版權同意書及影片內相關著作權同意書。
(九)所有獲獎之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使用。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影片作為宣導使用之權利。

九、評分方式
(一)評分說明:
1、參賽組別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本活動將分初審及決選兩階段進行。
2、初選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 40%
‧創意設計 30%
‧技巧呈現 30%
3、決選各獎項評分標準將於決選前另行公佈於活動網站。
4、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作品及參賽資格。
5、所有參賽報名作品將由執行單位,先就違反善良風俗、內容離題、畫質不清、長度不符...等影片作初步篩選。
(二)評分流程:
1、第一階段初選時,所有參賽作品由評審投票積分,社會組與學生組各選出8部入圍作品,經主辦單位確認後,進入決選。
2、第二階段決選時,由評審團針對入圍作品,作出最後評選,評選過程所有作品皆採匿名評選,社會組與學生組各選出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最佳導演獎 1 名、最佳編劇獎 1 名、最佳剪輯獎 1 名、最佳攝影獎 1 名及最佳美術設計獎 1 名,共計 16 個評選獎項;最後評選成績,將於活動頒獎典禮現場公佈。
3、於 2012 年 09 月 27 日(四)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六)期間,執行單位將於活動網站進行票選活動,並按網友票選人氣指數,選出社會組及學生組之中人氣最高作品各1名(網路票選不計入評審團正式評選分數)。

十、獎勵方式
獎項及獎金配置如下 , 獎金由主辦單位統一發放,並依法扣除稅額。
(一)專業評選:影片長度 3 分鐘以內 (含)
◎社會組
金獎:1 名,20 萬元、獎座、證明書
銀獎:1 名,15 萬元、獎座、證明書
銅獎:1 名,12 萬元、獎座、證明書
最佳導演獎:1 名,3 萬元、證明書
最佳編劇獎:1 名,3 萬元、證明書
最佳剪輯獎:1 名,3 萬元、證明書
最佳攝影獎:1 名,3 萬元、證明書
最佳美術設計獎:1 名,3 萬元、證明書
◎學生組
金獎:1 名,12 萬元、獎座、證明書
銀獎:1 名,8 萬元、獎座、證明書
銅獎:1 名,6 萬元、獎座、證明書
最佳導演獎:1 名,2 萬元、證明書
最佳編劇獎:1 名,2 萬元、證明書
最佳剪輯獎:1 名,2 萬元、證明書
最佳攝影獎:1 名,2 萬元、證明書
最佳美術設計獎:1 名,2 萬元、證明書
(二)網路人氣獎:
網路人氣獎:2 名,每名 1 萬元、證明書
※除網路人氣獎外,得獎人不得重複得獎。
※入圍者請務必出席頒獎典禮領獎,若因故無法出席,請指派代理 受獎人出席頒獎典禮。

十一、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1)得獎結果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領獎時間將另行公佈於活動官網,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獎金另由主辦單位彙整得獎人資料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
(2)獲獎名單公佈後,主辦單位向獲獎者發出獲獎通知,若獲獎通知發出後,兩周內無人確認與領取,則視同自動放棄。
(3)所有獎項將由活動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資料無誤後,安排領取及寄送。所有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4)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補發之責任。
(5)活動所提供獎項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6)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 , 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 (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執行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7)獎金、獎品將依入圍時參賽者提供之分配方式切結聲明發放。

十二、網路投票辦法
於 101 年 09 月 27 日 (四) 早上 00:00 起至 10 月 27 日 (六) 晚上 23:59,網友可於活動網頁中投票,即可為該影片增加人氣票數,每一 facebook 帳號每日限投每支影片 1 票(即每天可投給多支影片,但同一影片至多一票),最多 5 票;凡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於活動結束後將由電腦隨機抽出 25 位「網路票選參加獎」,得獎者每人將可獲得雙人電影票套票。
如網路票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點擊人次,並有權將相關點擊人次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點擊人次之機制。
1、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點擊人氣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進行人氣虛報。
2、利用不正當之行為(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點擊人氣或給予點擊人氣等。

十三、注意事項
一、相關規則
1、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保留對活動的最終解釋權、追回獎項、獎金和獎品的權利。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2、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活動辦法內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3、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加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4、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5、參賽之影片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6、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7、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如遇參選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9、參賽者於本活動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僅限於參賽、活動抽獎及獎項寄送之用,不得將所得資料外洩予第三人用於其他用途。
10、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所有獎勵;參賽者或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11、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12、如已投件作品,經檢舉查證屬實不符參賽徵件辦法,無論入圍或得奬與否,即失去參賽資格,由下一名遞補或從缺。
13、若決賽參賽作品為團隊,不論該團隊有多少成員,一旦獲獎仍只頒發乙份獎盃、獎品、證明書。
14、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15、參賽作品請勿使用非法取得下載之音樂、影像或影片片段。參賽者若有抵觸任何著作權之法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16、本案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至網站留意相關訊息。
17、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之規定。
二、作品著作權
(1)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
(3)著作權約定:
1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2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提供予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3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所有獎勵,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4 、參賽作品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活動網站:http://www.oriental-ad.com.tw/safejourne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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