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5日 星期日

2012 生活微電影徵件比賽

 


一、活動目的
人會開始有保養的需求都期許自己更漂亮,也因為這要造就了台灣每年超過七千萬元台幣的保養品市場,也因此,人們對保養品的要求越來越高也開始有各種不同種類的保養品出現於市面上,因此有機保養品也因此而生。
透過[生活微電影]的傳播,讓人能夠透過影像的傳遞方式,傳達出人們是因為怎樣的動機而開始保養,每個人生活中的每一段邂逅、每一段值得懷念的故事,也透過新穎的智慧型手機影片拍攝方式,紀錄著不同城市中的你的美麗日記。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法騰國際時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三、報名資格
凡熱愛劇本創作、擅長用影像說故事之個人或團體,歡迎參加本次徵件活動。

四、徵件內容
(一)愛情篇:
什麼動力讓人開始迷戀美麗,是一場在城市中的邂逅?還是一場校園中的迷戀呢?透過微電影的方式錄製下這些邂逅和保養的關係。
(二)個性篇:
「我是一個不化妝的女生,但對於皮膚我要求更多」
(三)工作篇:
怎樣的工作,讓我沒有太多時間保養?怎樣的工作讓我只能每天曬太陽?各行各業有不同的保養需求。

五、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紙與價值公司兩千元之商品。
第二名:獎金六千元、獎狀一紙與價值公司兩千元之商品。
第三名:獎金四千元、獎狀一紙與價值公司兩千元之商品。
佳作:獎狀一紙與價值公司兩千元之商品。

六、徵件及評選時程
(一) 報名日期從即日起至 101 年 7 月 31 日止,至LePur官方粉絲團下載相關報名表 https://www.facebook.com/lepurlab
(二)由行銷部門收件後,將於 8 月 3 日統一寄出提供拍攝影片之公司商品。
(三)評選辦法:影片收件日期至 8 月 15 日止由法騰時尚國際 - 行銷企劃部門統一收件,並於 8 月 17 日起於 FACEBOOK 粉絲專頁開放民眾投票評選作品,評選時間至 8 月 20 日下午一點截止,並於 8 月 22 日統一公告得獎名次。

七、作品規格
(一)劇本企劃
影片資料光碟,內容包括:
1.報名表電子檔
2.劇情簡介 150 字以內電子檔
3.演員簡介 150 字以內電子檔
4.創作理念 100 字以內電子檔
5.企劃書電子檔
(二)影片製作
影片創作(以個人或團體形式製作影片皆可),需附原始畫面數位電子原始檔(DVavi、MPG-2 檔案規格,影片尺寸為 720 x 480,請參加者務必使用智慧型手機拍攝器材,入選後再繳交),15 分鐘中文字幕版作品光碟各 1 份(報名時繳交)。

八、報名方式
以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法騰國際時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 99 之3 號)。繳交期限訂於 101 年 8 月 15 日止,郵寄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封面註明:法騰國際行銷企劃部 -「101 年生活微電影拍攝比賽」小組收)。
(一)報名表、授權同意書 (依個人、團隊或團體填寫) 及影音授權同意書。
(二)影片資料光碟 2 份(電子檔)及紙本各 1 份。
(三)影片光碟 - 5 ~ 10 分鐘,有字幕各 2 份。
(四)3 張劇照及導演個人照 1 張 (照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九、評分方式
評選方式:由行銷企劃部將影片上傳至 LEPUR 粉絲專頁上,開放大眾統一票選出最佳影片,

十、參賽須知

(一)本活動如有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二) 請妥善包裝,作品若在運送過程中毀損,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劇本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參選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徵件作品應為100年1月1日(含) 以後完成,未曾參加類似活動獲獎之原創作品,內容需符合『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之普遍級規定,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作品若重新後製者,則視為同一件作品。
(五)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影片作品之原始畫面著作權歸法騰國際時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所有(含網路部份),法騰國際時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所有權不限期使用)。
(八)主辦單位支付入選者之剪輯製作費及公播版權費皆為含稅金額,需先扣繳稅金(中華民國籍 10%,非中華民國籍 20%)後進行撥款事宜。
(九)凡參加本次徵件活動者,若不合本活動各項規定或以不當手段影響活動者,則取消參加資格。
(十)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法騰國際時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07-5318155 - 31 陳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lepur-international.blogspot.tw/2012/07/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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