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臺中市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文創產品創意設計大賽

 




一、活動宗旨:
臺中市政府為推動環境教育,希冀藉由激發民眾對在地環保文化之認同,將環保回收材料 (如皮料、布料、木材等基材),結合其他科技,創造具色彩、質感、造型、構造及機能等項,以多樣性及具產品周期性之文化創意商品 (含外包裝),並以低調、節約、時尚為主調將環保回收材料發展成創意資材,兼具創意、創新與市場價值;並呼應全球重視環境保護及資源再生之議題,創造生活美學的新視野。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執行單位: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
1.凡國內外依法成立機關團體、教育機構、公司行號或個人,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報名參賽,惟須為創新設計、未參加國內外相關比賽、未公開展覽或未販售智財的作 (產) 品。
2.倘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

五、參賽作品內容與類型:
1.使用環保回收材料或利用工廠製造所產生之廢料。
2.以臺中市推動「環境教育」主題特色,以符合在地周邊環境景觀、低碳城市、生態、建築、社區發展及文化保存等內容設計為佳。
3.設計內容涵蓋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周邊產品、娛樂用品等項,亦單件或系統作品方式呈現,惟於圖稿中表達。
4.可考量設計作品其碳足跡的產品履歷,以為加分項目。

六、參賽規定:
1.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 (掛號郵寄)。相關報名資訊及活動細則請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下載。寄件地址:407 臺中市西屯區科園路 21 號 102 室鼎澤科技有限公司,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環境教育文創產品創意設計大賽徵選活動」。
(2)請黏貼參賽文件檢核表於信封背面,以利檢覈。
2.報名參賽資料
參賽者須繳交每件參與徵選作品之資料如下列,所繳交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表,並經確認後列印出,並影印一份黏貼裱板左下角。
(2)參賽者身分證 (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一份,倘為團隊需付全部成員之身分證 (學生證)。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如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4)圖檔光碟 6 份。
(5)參賽承諾書。
3.參賽作品規格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如有將 2 張 A3 裱版,參賽者須自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
(2)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參賽作品須為全彩 JPEG 檔,並轉存兩份檔案:
a.格式一:解析度 300dpi,輸出大小設為 A3 格式。
b.格式二:解析度 100dpi,供作網路展示用途。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份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4.作品模型(進入決選者):
初選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進行評審,進入決選之作品,參賽者須依執行單位通知,以作品模型參加評選。

七、評選方式:
1.資格審查:
執行單位依據競賽辦法審查參賽者基本資格,及繳交參賽文件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2.初審階段: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設計相關學者、專家 5 至 7 人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3.參賽時程:
◎報名及收件: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30 日截止
A1.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A2.須繳交資料內容如下:
(1)報名表 1 張。
(2)授權同意書 1 份。(團體組每位成員都要填寫 1 張)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 1 式。
(4)圖檔光碟 1 式 6 份。
(5)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等說明文字請存於光碟內。
註:光碟內勿有參賽者姓名、學校等可茲辨別個人身分資料,以維持審查公平性。
◎初選:101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
由評審進行審查,評選較優作品進入複審階段。主辦單位將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參加複審,不參加複審者視同自動放棄。
◎決選及繳交作品模型:執行單位另行通知
A1.進入決選之作者須配合繳交作品模型
A2.進入決選之參賽者應至評審現場進行口頭簡報,每件作品簡報時間以 5 分鐘為限。依評審結果確定最後名次
4.評分標準:
‧主題設計 30%:商品之創意巧思、須求性
‧環保概念 25%: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可行性  15%: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量產與銷售潛力
‧特色   15%:臺中市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造型   15%: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七、獎勵方式:
1.優勝獎勵:
第一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陸萬元
第二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肆萬元
第三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佳作:6 名,獎狀 1 只及獎金新台幣伍仟元
最佳創意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最佳應用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最佳設計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獲選名單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機關發函得獎本人。
2.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得獎名單將於成果發表會時正式公布,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

八、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如經發現有抄襲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報名參加活動前,須簽署授權同意書,主辦單位得以「非專屬授權」形式,使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執行單位指定收件處(以郵戳為憑)。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參賽者不得異議。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告知之義務。
5.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獎金,不得異議。
6.獲獎之獎金依法先行代扣獎金 10% 稅額。團體獲獎者由代表人領取相關獎金。
7.參賽作品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透過網站公開說明解釋。

活動網站:http://www.shinestarts.com/eec201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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