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Good Idea!」環保創意發明大賽

 




一、活動目的
歡迎各界綠色人才大展身手,將資源永續使用與貢獻的思考融入節能的概念,結合創意與創新,轉化成實際可使用之方法或產品,應用於日常生活中。透過本活動大秀臺灣發明能力,引領低碳新生活,並加強國人對資源永續的重視與投入,達到綠色環保概念推廣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徵選主題
1.以環保永續或節能減碳相關之創意作品為主。
2.作品須符合綠色設計之概念,即具有「減少資源浪費」、「可重複利用」、「可回收」等特性,以及是否可讓生態變得更好等項目。
3.創意方面則著重於融入永續性或節能性的概念,並注重參賽作品未來是否可實際應用於生活環境中。

五、參賽資格
1.能以環保創意概念提出發明作品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學生組:全國高中 (職)、大專院校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
‧社會組:全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
2.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 5 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不限媒材

七、報名日期與辦法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8 月 31 日中午 12 時截止。
2.收件件數:
不限,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可參加。
3.報名辦法:
‧採網路 Email:ptscross@gmail.com 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並於信件主旨載明「環保 101 創意徵選 _ 發明類」。
‧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 (報名表、作品構想書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個人參賽請填報名表 (一),團體參賽請填報名表 (二),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作品名稱,若無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繳交之報名資料電子檔類型限定為 pdf 檔,檔案名稱統一為:隊伍名稱 .pdf。
‧請注重著作財產權,作品中若有引用著作權資源,請標明來源出處。
4.活動洽詢專線:
02-87717768,環保署創意徵選專案工作小組。

八、評選時程
◎初選,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
‧初選書面審查:101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21 日。
‧書選書面審查入圍名單公布:101 年 9 月 28 日。
‧實地評選:101 年 10 月。
‧初選入圍名單公布:101 年 10 月 30 日。
◎決選
‧評選期程:101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9 日。
‧得獎公布暨頒獎典禮:101 年 11 月 10 日。

九、評選辦法
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1.入選名額:
‧學生組:初 選15 名,決選 5 名 (前 3 名與佳作 2 名)。
‧社會組:初選 15 名,決選 5 名 (前 3 名與佳作 2 名)。
2.評分標準:
‧評選小組:邀請 9 名專家學者辦理評選。
‧評分項目:
a.初選:
‧‧創新性 30%
‧‧可行性 30%
‧‧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 30%
‧‧書面資料完整性 10%
b.決選:
‧‧創新性 30%
‧‧可行性 30%
‧‧環保性或節能減碳效益 30%
‧‧作品完整性 10%

十、獎勵方式
1.學生組:
(一)、第一名,1 名。獎金 10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二)、第二名,1 名。獎金 5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三)、第三名,1 名。獎金 3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四)、佳作,2 名。獎金 1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2.社會組:
(一)、第一名,1 名。獎金 20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二)、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三)、第三名,1 名。獎金 5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四)、佳作,2 名。獎金 30,000 元,獎座 1 面以及獎狀 1 張。

十一、作品授權
1.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2.參賽作品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 (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注意事項
1.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2.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3.所有參賽資料和創作主題,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
4.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 2 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5.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6.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 10% 稅金,臺灣居住未滿 183 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 20%。
7.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8.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9.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及紀念光碟。
10.前 3 名作品每人或團體,限得 1 個獎項。
11.徵選辦法與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eeis.epa.gov.tw/epataiwan/create.aspx

臺中市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文創產品創意設計大賽

 




一、活動宗旨:
臺中市政府為推動環境教育,希冀藉由激發民眾對在地環保文化之認同,將環保回收材料 (如皮料、布料、木材等基材),結合其他科技,創造具色彩、質感、造型、構造及機能等項,以多樣性及具產品周期性之文化創意商品 (含外包裝),並以低調、節約、時尚為主調將環保回收材料發展成創意資材,兼具創意、創新與市場價值;並呼應全球重視環境保護及資源再生之議題,創造生活美學的新視野。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執行單位: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
1.凡國內外依法成立機關團體、教育機構、公司行號或個人,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報名參賽,惟須為創新設計、未參加國內外相關比賽、未公開展覽或未販售智財的作 (產) 品。
2.倘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

五、參賽作品內容與類型:
1.使用環保回收材料或利用工廠製造所產生之廢料。
2.以臺中市推動「環境教育」主題特色,以符合在地周邊環境景觀、低碳城市、生態、建築、社區發展及文化保存等內容設計為佳。
3.設計內容涵蓋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周邊產品、娛樂用品等項,亦單件或系統作品方式呈現,惟於圖稿中表達。
4.可考量設計作品其碳足跡的產品履歷,以為加分項目。

六、參賽規定:
1.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 (掛號郵寄)。相關報名資訊及活動細則請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下載。寄件地址:407 臺中市西屯區科園路 21 號 102 室鼎澤科技有限公司,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環境教育文創產品創意設計大賽徵選活動」。
(2)請黏貼參賽文件檢核表於信封背面,以利檢覈。
2.報名參賽資料
參賽者須繳交每件參與徵選作品之資料如下列,所繳交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表,並經確認後列印出,並影印一份黏貼裱板左下角。
(2)參賽者身分證 (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一份,倘為團隊需付全部成員之身分證 (學生證)。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如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4)圖檔光碟 6 份。
(5)參賽承諾書。
3.參賽作品規格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如有將 2 張 A3 裱版,參賽者須自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
(2)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參賽作品須為全彩 JPEG 檔,並轉存兩份檔案:
a.格式一:解析度 300dpi,輸出大小設為 A3 格式。
b.格式二:解析度 100dpi,供作網路展示用途。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份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4.作品模型(進入決選者):
初選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進行評審,進入決選之作品,參賽者須依執行單位通知,以作品模型參加評選。

七、評選方式:
1.資格審查:
執行單位依據競賽辦法審查參賽者基本資格,及繳交參賽文件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2.初審階段: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設計相關學者、專家 5 至 7 人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3.參賽時程:
◎報名及收件: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30 日截止
A1.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A2.須繳交資料內容如下:
(1)報名表 1 張。
(2)授權同意書 1 份。(團體組每位成員都要填寫 1 張)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 1 式。
(4)圖檔光碟 1 式 6 份。
(5)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等說明文字請存於光碟內。
註:光碟內勿有參賽者姓名、學校等可茲辨別個人身分資料,以維持審查公平性。
◎初選:101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
由評審進行審查,評選較優作品進入複審階段。主辦單位將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參加複審,不參加複審者視同自動放棄。
◎決選及繳交作品模型:執行單位另行通知
A1.進入決選之作者須配合繳交作品模型
A2.進入決選之參賽者應至評審現場進行口頭簡報,每件作品簡報時間以 5 分鐘為限。依評審結果確定最後名次
4.評分標準:
‧主題設計 30%:商品之創意巧思、須求性
‧環保概念 25%: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可行性  15%: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量產與銷售潛力
‧特色   15%:臺中市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造型   15%: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七、獎勵方式:
1.優勝獎勵:
第一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陸萬元
第二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肆萬元
第三名:1 名,獎牌 (座) 1 座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佳作:6 名,獎狀 1 只及獎金新台幣伍仟元
最佳創意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最佳應用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最佳設計獎:1 名,獎狀乙只及商務筆記型電腦機箱
※獲選名單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機關發函得獎本人。
2.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得獎名單將於成果發表會時正式公布,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

八、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如經發現有抄襲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報名參加活動前,須簽署授權同意書,主辦單位得以「非專屬授權」形式,使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執行單位指定收件處(以郵戳為憑)。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參賽者不得異議。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告知之義務。
5.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獎金,不得異議。
6.獲獎之獎金依法先行代扣獎金 10% 稅額。團體獲獎者由代表人領取相關獎金。
7.參賽作品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透過網站公開說明解釋。

活動網站:http://www.shinestarts.com/eec2012/index.html

「101 絕攝 X 嘉義」攝影比賽

 


鳳梨果香、嘉義優鮮、好幸福

活動主旨
嘉義地區為台灣鳳梨重要產地,且自然景觀、田園農作、宗教建築與地方人情都充滿著台灣地方的活力,顯現出嘉義豐富的自然與人文風情之美。為了讓更多人看見嘉義鳳梨產業之內涵與自然、文化之美,期望透過攝影者的鏡頭捕捉嘉義所呈現出的幸福感,以推廣嘉義鳳梨產業與地方特色。

攝影主題
以嘉義地區鳳梨產業、優質民宿呈現的幸福感為主題,亦或能充分代表該地其他人文風情景觀之美與幸福感動為徵件題材。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執行單位: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畫素需達 600 萬畫素(含)以上,解析度達 300dpi,並一律沖洗成 6 x 8 或 6 x 8.5 英吋之彩色照片,報名張數每人限六張。
(二)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畫線、留邊、護貝、疊片、裱框、格放或人工加色彩繪,不得以任何軟體影像合成、增加或減少畫面任何元素。
(三)報名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報名辦法
(一)請於活動 blog:http://chiayipineapple.blogspot.com 下載簡章,填寫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實體照片、作品 jpg 或 tif 檔 - 光碟)、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一併寄出。
(二)報名作品必須包含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並將報名表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每張作品請務必張貼,若因為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三)參賽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若因包裝不當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3 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活動收件地址,郵寄者以郵戳時間為憑)

收件地址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
嘉義縣政府工商發展科 林慧婷小姐 收
TEL:05-3620-438(請於郵件信封著名參加「101 絕攝 X 嘉義」攝影比賽)

評審方式
預計於徵件截止後,邀請3位攝影專家進行公開評選,報名作品恕不退件。

評選原則
‧意念與主題表達 20%
‧創意      20%
‧技巧      20%
‧構圖      20%
‧光影      20%

獎項
多項 canon 系列產品:
第一名:一位
第二名:一位
第三名:一位
優選:二位
佳作:五位

得獎公布
1、101年九月底前將公布於活動部落格與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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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規則
1.凡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著作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且不得翻拍拷貝、改色重製等。
2.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3.報名時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參附件),作品背面應粘貼『101 絕攝 X 嘉義 - 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不得有異議。
4.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可與佳作重複乙次),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 (或數位檔案) 之著作財產權,自參賽者得獎起歸屬指導/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及本計畫所有。得獎作品,指導 / 主辦單位享有全部或局部編輯使用於計畫相關應用(例如:文宣、產品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參賽者亦保有作品使用權。
6.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chiayipineapple.blogspot.tw/2012/08/101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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