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第十六屆裕隆木雕創新獎

 


比賽宗旨:
藉由全國性賽事傳承與推廣木雕藝術,並獎勵優秀的木雕藝術創作

主辦單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徵件主軸:
原來、原鄉、原生
【原來】回到原舉辦活動的初衷:木雕創作本質
【原鄉】回顧並強調,三義為木雕藝術發源地
【原生】回顧木雕創作本質與意義,鼓勵純真創作

參賽方式:
本屆分為【薪傳工藝組】及【木雕創新組】兩組,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組別
【薪傳工藝組】:
設立目的:傳承與發揚傳統木雕工藝技法
【木雕創新組】
設立目的:鼓勵木雕藝術呈現創新的創作理念

評分標準:
【薪傳工藝組】
‧雕工技法 40%
‧結構   20%
‧美感   20%
‧創意展現 20%
【木雕創作組】
‧創意展現 40%
‧結構   20%
‧雕工技法 20%
‧美感   20%

參賽資格:
1.參賽者無分國籍、年齡、地區等限制。惟報名時須依照作品優勢選填參賽組別,同件作品僅能報名一個組別,無法跨組報名。
2.凡作品未曾參加過歷屆裕隆木雕創新獎活動及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木雕創作作品皆可參賽。
3.限三年內創作之作品 (即 2009 年 11 月 1 號之後的作品)

作品規格:
1.純木雕藝術創作,或以木質結構為主、其他媒材為輔之複合媒材創作皆可參賽,但須兼顧整體視覺效果、技術品質、創意表現及作品本身的訊息傳達。
2.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300 公分為宜 (含底座,且底座尺寸不得超過原作品之三分之一比例) 為宜,不可加外罩。
3.作品材質木質結構部份必須達整體材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木質結構部分露出面積亦必須達整體表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4.如有不合上述作品規格者,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參賽方式:
1.通訊報名:
甲、檢附資料:
A.每件作品須附一份報名文件,包含參賽者資料表、作品資料表、作品標示表 (晉級決選時使用),請將上述報名文件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起郵寄,作品資料表中之作品說明,必須闡述作品的創作理念,文長以 50 字至 100 字為限,文體不拘。
B.隨作品資料表貼妥四張 4 X 6 作品照片 (含作品正面、背面及兩張自取角度) 並附電子檔 (每張圖片 1MB 以下的 jpg 檔,以光碟燒錄之方式送件,請務必附上)。
乙、資料郵寄:
請於 2013 年 1 月 10 日前 (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寄至:【台北市中正區 100 信義路二段 213 號 10 F /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
2.實體收件:
凡接獲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作品入圍,並經告知實體作品繳件時間與地點而得將參加複審者,請將參賽作品實體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逾期未送達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作業:
1.本屆評選採評審團制,將邀請國內外共7名知名藝術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等知名人士擔任評審。
2.初審以書面評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將在 2013 年 1 月 25 日之後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接獲通知者,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作品親自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
3.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布,頒獎典禮日期待確定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參賽入圍者。

簡章索取:
1.請至主辦單位裕隆汽車官方網站 www.yulon-motor.com.tw、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站 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 下載,或上網搜尋「裕隆木雕創新獎」。
2. 撥打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活動專線索取:
◆活動專線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獎勵方式:
【薪傳工藝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木雕創新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作品歸屬:
1.各組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可永久無償使用,並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或非商業利益之販售權。上開得獎者應填寫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得獎作品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之轉讓同意文件。
2.參賽者務必詳讀本簡章所有規定,經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簡章所有規定,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安排提出異議。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配合事項:
1.參賽者需著正式服裝(禁穿拖鞋)出席頒獎典禮,若屆時本人無法出席,亦無指派代理人參與,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獎座等獎勵。
2.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之所有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讓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惟仍得使其著作人格權。
3.作品如非本人創作,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含獲獎)資格並回收獎勵。
4.所有參賽作品之照片及光碟片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依稅法相關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以上,得獎者須自行支付 10% 之稅金。
6.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7.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作品發還:
1.參賽者請持實物作品收據領取發還之作品 (不慎遺失者,可憑身分證領取);如委由代理人領取,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及受託代領作品之文書以領回作品。
2.頒獎典禮後未當場將發還作品領回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亦未前來領取者,主辦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該作品保管之
責任。
3.頒獎典禮後一週內未將參賽作品領回者視同放棄該作品,同意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處理而無異議。

活動專線: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活動網站: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16th/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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