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2014 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五大主題創作徵件

 




宗旨:
每年農曆三月媽祖進香是全國動員人數最龐大的傳統宗教文化活動,中部地區民間信仰力量興盛,尤以大甲媽祖遶境最受關注。每年大甲媽祖遶境總有數十萬名信徒相隨,是信仰力量的無形展現。「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於 2010 年已被文化部指定為重要民俗,為國家級的無形文化資產,成為民間信仰的普遍價值。2011 年縣市合併後,台中市政府擴大規模發展成為「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將大甲媽祖遶境進香的盛況推向國際舞台。2012 年開始,結合大台中八座重要百年宮廟,以傳統儀式為基礎,現代媒介做平台,深化在地價值並展現文化多元面貌,整合大台中地區媽祖遶境活動,提升地方格局,推展至國際舞台,發揚媽祖信仰慈悲濟世之特有價值。

每年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均提出不同主軸,以表達媽祖文化的普遍性及全面性。2014 年以五大主題創作徵件為年度主軸,以 LINE 貼圖、動畫、微電影、漫畫、繪本等五種創作類別,鼓勵全國民眾就本市各大媽祖宮廟之源起、故事、特色等為主題,結合創意與傳統,達成跨世代文化傳承。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件展獎勵:
◎LINE 貼圖組:
‧12 組,請以壓縮檔送件,每張小圖以 50 cm x 50 cm,300dpi 以內。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
◎動畫組:
‧分為長篇 (20 分鐘以上) 及短篇 (3~5 分鐘) 兩組
‧需配上中英文字幕、配音及音效。(音樂請注意公播等版權問題,建議自行錄製或創作)
‧繳交格式為標準 MPEG2 檔案 (可壓製 DVD 與標準 NTSC 電視公播格式的 .mpeg) 720 x 480 像素以上,最多 60 影格 / 秒,30 影格 / 秒。
‧獎項:
- 長篇 - 首獎乙名:新台幣 300 萬元,獎牌一只
- 長篇 - 貳獎乙名:新台幣 150 萬元,獎牌一只
- 長篇 - 参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短篇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短篇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短篇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微電影組:
‧12分鐘,限原創且未發表過之作品。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80 萬元,獎牌一只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繪本組:
‧含內頁、版權頁、書名頁、作者繪者簡介頁等共計 32 頁。
‧原畫請以透明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受損。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原畫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原畫需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漫畫組:
‧原稿使用B4 漫畫專用稿紙,需以沾水筆及黑色墨水完稿不接受其他筆種;含扉頁至少 16 頁。
‧若以電子檔投稿,解析度為每張 800 px,72 dpi 以上,彩稿以 RGB 模式儲存。
‧不論是手繪或者電子稿件,均需附上作品對白的 TXT 或 WORD 檔。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說明:
1.各組另取優選若干名,發給獎狀一只。
2.以上獎金皆包含稅金,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所得應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繳;當此得獎價值為新台幣 5000 元以上 (含) 者,得獎人須先行由承辦單位代扣 2% 二代健保保費 (繳健保局);當次得獎價值為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 (含) 者,除代扣前項二代健保保費外另代扣 10% 執行業務所得稅金 (繳國稅局),並於次年寄發這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體,則須繳納 20% 之所得稅。

參賽資格:
1.不限國籍,凡對媽祖文化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2.參賽作品不曾對外公開發表過,亦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 (參加本競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

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性    40%
‧專業技巧   20%

評選流程: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成立評審委員會,依評選標準挑選獲獎作品。
‧初審:評審委員依據作品之書面資料,辦理初審。
‧決審:評審委員依據作品之實物、說明,及徵選之宗旨,辦理決審,評定名次。

作品收退件:
◎報名送件:
1.簡章索取:
請親洽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表演藝術科) 免費索取紙本簡章,或請附 10 元大型回郵信封索取,亦可至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
2.報名期限:
‧LINE貼圖:103 年 2 月 17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3 月 21 日 (星期五) 17 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微電影組:103 年 3 月 10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7月 18 日 (星期五) 17 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繪本、漫畫、動畫組:103 年 7 月 7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7月 18 日 (星期五) 17 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3.報名文件:
(1) 報名表 (紙本)
(2) 設計說明書 (紙本):一律採用 A4 規格,若超過 A4 者,請摺疊成 A4 大小。10 頁為限,請裝訂成冊,並編輯目錄及頁碼,提送一式 7 份。需包含以下內容:
‧作品名稱
‧創作構想
‧作品圖說:以能清楚表達作品理念為原則
(3) 光碟片一份,內含上述設計說明書所有內容之電子檔 (檔名需標示清楚)、作品表現圖須為 jpeg 或 AI 檔。
(4) 作品授權書 (紙本)
(5) 其他附件 (依各組別規定)
※請備妥相關文件於規定時間內,親自或郵寄送達: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40701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 99 號惠中樓 8 樓表演藝術科),並註明「報名 2014 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 – 五大主題創作徵件」。
4.其他注意事項:
每組件作品均須詳填作品說明一併送件;作品如屬兩人以上之共同創作,需共同簽屬報名。
◎得獎名單公布及頒獎:
依以下日期,分批公告於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1.LINE 貼圖:103 年 4 月 11 日 (星期五)
2.微電影組:103 年 8 月 8 日 (星期五)
3.繪本、漫畫、動畫組:103 年 8 月 8 日 (星期五)
◎退件:
1.得獎作品之設計說明書及作品圖說等將作為後續展覽及存檔用,不予退還。
2.未獲選之作品可於以下日期每日 9:00 ~ 17:00 至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辦理退件,逾期不受理。
‧LINE 貼圖:103 年 4 月 14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4 月 18 日 (星期五)
‧微電影組:103 年 8 月 11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繪本、漫畫、動畫組:103 年 8 月 11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3.書面報名資料審查後恕不退件。

頒獎典禮:
時間:103 年 8 月 27 日 (暫定)
地點:另行公佈

附則:
1.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對於徵選作品有無償行使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電子傳輸及建立國家文化資料庫數位典藏之權利。
2.參賽者可同時參與不同類別競賽。
3.各類獎項若作品未達水準均得從缺。
4.倘發現得獎或入選作品有不符本要點之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將取消其參賽 / 獲獎資格,並追回其領取之獎金及獎狀。
5.本簡章經台中市政府文化局通過後公告實施,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修正補充之,並即時於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
6.本活動所有關於時間的陳述均以台灣時間為準。
7.凡投件者,即視為已同意本徵件簡章之所有相關規定。

相關事宜請洽本案業務承辦人: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表演藝術科 賴小姐
電話:(04) 2228 – 9111 分機 25420
傳真:(04) 2375 – 3338
E-mail:anna0503@taichung.gov.tw
地址:40701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 99 號 惠中樓 8 樓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Content.aspx?menuID=122&id=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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